江西宜春农民邹生怀死在看守所,官方要求家人删网帖。
人死在了看守所,自然少不了死因谜团,以及围绕谜团而出现的各种怪异现象。在邹生怀死亡事件中,死亡被通知为“因病在医院抢救无效”,家人发现死者有明显伤痕,因何病在何医院抢救而无效,未得解释。
这是如约而至的事情,不奇怪。不奇怪的事情,还包括死者家属在殡仪馆对遗体拍照时被抢了手机;与当地官方商谈中,被告知的因病抢救无效的地点和时间发生了变化,以及家属要求查看死亡证明未被允许。
“与当地官方商谈”,其实是很模糊的说法,官方有太多的机构,到底是哪一家或哪几家?具体来说,在这个事件中,出面的暂时是区检察院和公安局等。抢手机的警察回答家属为什么不许拍照的问题,称是“奉命行事”。奉命行事,不必讲理,也不必讲法,有命令就可以了。区检察院牵头来商谈,当然也是“奉命行事”,所以指责死者家属上网发帖为“没有社会责任感”。
看看,检察院谈事情,也是不讲法的。理,当然也不会讲。将公民在执法机关的意外死亡事件放到网上,寻求社会关注,是家属基于亲情责任的行为,亲情责任感就是社会责任感的一种;网帖如果引起社会的关注,也是人们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但检察院一看,发帖就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这里的社会责任感,难道另有定义?
差点忘了说邹生怀为何会在看守所。报道说,他与另外两人因在山上挖了一个干红树根,“涉嫌盗窃国家保护树种”被逮捕。我不懂植物学,在网上查找江西出产而列入国家保护的树种名录,没明白他们到底挖的是什么。
人死了,家属不能发网帖,否则,死人的事情他们就不管了。你不按我的来,人死了我都不管,这自然是威胁,但看到这种威胁,你会迷糊面对的到底是官方还是无赖。
宜春市的形象,我们知道这里先有官网自称“一座叫春的城市”,后又命令大家到网上投票支持当地的“感动中国”候选人。加上这回公民死在看守所,官方要求家属删帖,否则死人也“不管”,不知道这些又能令这座城市增添怎样的形象?
(作者:刘洪波,原刊于12月19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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