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2月22日在参加“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未来,广州市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2月23日《广州日报》)
针对公车私用这一痼疾,不少地方出台了严禁公车私用的规定。比如,节假日封存公车,公车夜间召回,拍卖公车,给公车设立特殊标志。包括像广州这样给公车安装GPS跟踪系统。但是,由于监管机制不到位,规则制定者、执行者本身决心不大,官本位思想作怪,言而无信,内部监督措施并没能管住公车私用。
应该承认,给公车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对公车使用人以及车辆实时轨迹跟踪、历史轨迹查询。将公车的用途行踪曝光于监管部门的视野之内,对于遏制公车私用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GPS系统是由人控制的,如果监管制度虚置,操作、监管GPS系统的人不给力,再完美的GPS系统也挡不住公车私用。
按照设想,广州市将严禁周末使用公车,但是考虑到有的公务员工作繁重周末确实需要用车,因公需要使用的可以向上级领导报告申请,如果公车私用要经批准后收取相应费用。表面上看,这样的设想很人性化,也能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减少公车私用支出。但是,公车有偿私用也给公车监管留下了漏洞。如果说此前公车周末招摇过市,还让人顾忌舆论监督的话,现在有了有偿私用的挡箭牌。普通公众如何识别哪些情况是公车私用,哪些情况是“有偿私用”?如果单位内部监管不严,有人玩障眼法,周末开着公车干私活,公众监管公车私用将更为困难。如此真是这样,公车有偿私用可能成了好心办坏事。
其实,遏制公车私用的关键不在于让监管者知道公车被私用,而在于公车私用的责任与后果。正如有官员所言,公车改革,难点在官员本身。如果监管者本身就有公车私用的习惯,如果问责不到位(广州规定的违规处罚措施是一次口头警告,两次书面警告,三次追究责任),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GPS与“有偿私用”的正面效应可能会被负面效应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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