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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房变身保障房隐忧不容小觑
www.fjnet.cn 2011-05-09 16:46  高亚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石家庄出台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市领导称,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5月9日,《人民日报》)

相较于以前以罚款变相纵容违规房的存在或是直接捣毁违规房,这种既避免资源浪费、又能节约政府兴建保障房支出,而且还能“平抑民怨沸腾的房价”,一箭数雕的奇效确实是妙招,但是此招依然存在诸多隐忧,且不容小觑。

首当其冲的一个疑问是,既然是被定性为违规房,为何经政府接手便成了合法的保障房呢?只要没有取得建房许可证,便可定性为违规房,之所以没能取到许可证,不大可能是因为因办证繁琐,有可能的情况是存在变更土地性质或是与规划相冲突,无论是何种原因,既然是不适宜兴建房屋的地方,不能因为公权力的介入,然后披着正义的马甲,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或是变更规划,这是典型的公权变特权的把戏,即便是建保障房,那也不能有违制度和法规。

另外的一个隐忧是,从表面上看是对开发商违规开发的监管,但最后有可能的问题是,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按照目前开发商开发房地产的模式,在尚未封顶之际,开发商早已收回全部收益,等到官方定性为违规房时,可能的情况是,开发商早已逃之夭夭,只留下房奴们空悲切的惨戚戚,如此以来,遭殃的还是咱老百姓。

还有一个可能的隐忧,可能由此造成客观上的“钓鱼执法”的事实,在此政策的引导下,监管部门可能在起初对违规开发故意疏于监管,这样给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开发商以诱惑,等到房子一封顶,立即手持政策尚方宝剑进行违规查处,如此钓鱼式监管虽然在法理上无懈可击,但却存在道义上的救赎空间,也难服众。

“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这应该石家庄市出台此政策的初衷,此策不能不说是一良法,但必须有多重细节上的考量,避免简单粗暴,以至有损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没有细节上的完善,如此“良法”,恐怕不是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石家庄民众之福音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是,该市今年承担比去年多三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此政策是不是政绩目标重压之下的变通之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一个好消息是,该市副秘书长宋国宏说,各相关部门正快速行动,紧锣密鼓制定罚没细则,只要政策不简单粗暴,就一定可以成为民众之福音。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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