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然而最新反馈意见显示,反对与支持的声音不相上下、各执一词,归纳一句话,无非就是高层住户与低层住户博弈。
在我看来,旧楼加装电梯肯定是件好事,否则政府也不会三番五次地出台政策,大力推动。而且广州仅老城区就有约5万幢旧楼未装电梯,而其中的60岁以上居住人口已接近100万,这个庞大的群体出行最需要电梯,倘若能如愿,也实在是一大惠民工程。
客观分析旧楼加装电梯,所遇阻力主要有二:一是协调难,二是资金难。
如何协调?关键是政府不能袖手旁观,而应出面做牵头人。然而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试行办法”却看不出政府作为协调人的积极作用。“试行办法”说“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可予以指导、协助,有争议的可申请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这样的指导、调解在实际操作中恐怕意义不大。反观其他一些做法,如在瑞典,政府为旧楼加装电梯专门成立工作组,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十年政府规划;上海也将旧楼加装电梯列入“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研究,这等重视程度已远非广州可比。
政府做牵头人,不仅指政府要协调各方利益,而且还应在政策层面上予以扶持,比如说涉及规划调整时,要给以方便。以“旧楼加层”为例,此前有政协委员建议可仿效上海,在旧楼上增加一层,让底楼居民搬到顶楼。可在“试行办法”中,不但看不到类似规定,反而在规划上设置了相当高的门槛。这又何谈推动?
如何筹措资金?上海经验也给出了很好的借鉴。上海采取了政府全额投资、政府和居民共同投资、政府和单位共同投资、开发商投资和电梯厂商投资等5种方式同时进行,还可以把“旧楼加层”的商业利润纳入成本,可谓广开渠道。此外像宁波由财政出资70%,厦门由财政出资50%,支持旧楼加装电梯。可“试行办法”给出的5种资金筹集途径,根本没有考虑政府出资支持。
去年,广州市规划局鉴于调查显示的“反对装电梯者多过支持者”的民意,暂停制定旧楼加装电梯的“管理办法”。如今又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难道又要半途而废?个人认为,对于这么一件有益于百万居民的好事,矛盾和困难不能成为工作停步不前的理由,遇到各种困难也应迎难而上,通过探索创新想办法解决,而不是一遇到阻力就再次停顿下来。试想一下,我们的工作哪一件没有矛盾和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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