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厦门首例因为违法装修被断水断电的案例“诞生”— —— 数名城管执法者,看着南湖豪苑一住户的电表被拉闸,贴上封条,水表拆除。这家住户之所以受到停水、停电的处罚,是因为这家住户在原本规划建设为餐厅的地方,铺设大、小水管。到了今年5月份,墙壁已经被砌起来,形成一个小型淋浴房(见6月20日《海峡导报》)。
按照有关的物业管理规定,业主的房子在交付使用后,业主没有权力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等行为。业主私自改变室内的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就有可能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承重能力,使得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改变,有些建筑物就失去了或是增加了相应的承重能力,就有可能严重影响到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和使用寿命。
而且住户把餐厅改成小型淋浴室,也不符合房屋的设计和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在商品房的建设过程中,对于商品房内的厨房和卫生间都进行过防水处理。厨房和卫生间在出现积水的情况后,之所以不会发生楼下住户漏水的现象,就在于厨房和卫生间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做过了相应的防水处理,并且这些经过防水处理过的部位,一般都要接受严格的24小时的闭水试验,才能通过正常的验收程序。把没有做过防水处理的餐厅改成小型淋浴室,就必然为将来的使用埋下严重的防水隐患。
长期以来对于住户的违规装修行为,一般都是由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监督管理。这也就使得物业公司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一是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一个服务部门,没有任何执法权更没有强制执法权。二是业主是物业服务公司的衣食父母,物业服务公司将来还要靠业主交纳的物业费生存。这也就造成物业服务公司在监管的过程中,也不太敢得罪业主严格纠正业主的违规装修行为。而厦门市出台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下称《物业管理规定》),把城管部门作为执法的主体,一是城管部门执法名正言顺。二是城管部门与供电、供水部门联动,更有利于纠正某些业主的违规行为。
业主在装修的过程中,违规装修的现象比较普遍。然而没有那个地方像厦门市一样,拿出一个得力的可供执行的《物业管理规定》来。厦门市的这个《物业管理规定》,不仅明确了执法的主体,而且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方式。厦门市的这个《物业管理规定》,是一个破冰之旅,它让处理违规装修问题不再成为一个难题,而成为一个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严格的管理制度。
城管部门执法,是惩治违法装修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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