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该部门出台新规,在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在福州允许合乘出租车。根据规定合乘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而燃油附加费可以由同乘客人平摊,但执行还面临难题。(6月30《海峡都市报》)
出租车难打,要么拦不到,要么好不容易拦到一辆车,已经载人了,相信不少市民都有过高峰期打车难的困扰。这时候因急着出行难免苦等甚至挨宰,消费者利益往往难以保证。关系到市民出行和生活实际,福州允许的士“拼车”初衷无疑值得肯定。虽然可能面临司机难操作、乘客顾虑多、管理有困难甚至交通高峰期拼车不容易等,但在资源有限、乘客打车又是难题的情况下,分享资源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
鉴于有出租车司机要求乘客拼车却要收取全程车费,这项规定可谓正视消费者需求。如果乘客都同意合乘,或可缓解高峰期打车难的问题。当然,有不愿意同乘的市民会顾虑安全和个人乘坐更舒适、快捷等因素。不过,任何一项政策都无法做到十全十美,如果旅客觉得自己不差钱,就独自打车享受全程利益,不要强求制度的制定就非常完美。乘客权益如何保障,目前来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打车拼车做出了规范,毕竟聊胜于无。
制度进步离不开“外力”推动,好的惠民政策,在推进时机成熟时顺应民意果断调整,还可能生成一些额外效益。因此,这个“合乘”规定,具体如何执行、究竟该如何收取费用,是否会引发一些新的问题和纠纷,乃至乘客权益如何保障都应该多听取乘客意见。相信运管部门有此雅量,能够想方设法了解民意,根据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接受乘客反馈并作出调整,保障乘客出行方便。
因为努力改进,所以值得肯定。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新规虽然还有一些尚待完善之处,但毕竟对拼车做出了有益的规范和探索,显示出主管部门正视打车困难的良好态度,而且在应对拼车付费难方面有所行动。从创新管理方法和便民方面来看,福州允许的士“拼车”显然初衷美好,我们不看“广告”看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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