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配枪是一种职责
www.fjnet.cn 2011-07-25 09:50 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西一派出所所长晚上和朋友吃过饭后,在醉酒状态下拔出所佩七七式手枪乱射,致1死1伤。
我国严格实行枪支管制,那些依法配枪的人,肩负的乃是公共职责。他们手中的枪绝非维护个人权利的私器,而是护卫公共安全的天下公器。
以往,曾出现因为执法时没有佩枪使警察遭受重创的案例,并引发舆论对警察配枪的呼吁;而广西这桩案件,是警察随身带枪却发生“醉射”惨剧。两相比较,警察配枪的利弊权衡显然并非简单的数学计算。
在我看来,上述两方面的案例,恰恰证明了我国枪支管理制度的内核缺失。很多人尚未认识到“枪是一种职责”,只是简单地将其当做一种执法武器,而忽略了枪支本身所蕴藏的公共职责,使得应当配枪时不配枪;而一些享有配枪特权的执法者,则视枪为私器,随便玩耍。本案中,派出所长并非参加什么重大罪犯的追捕,仅仅是夜间外出吃饭,为何要带枪呢?更严重的是,他不仅带枪了,枪里还装有实弹。
生活中一些配枪的人,多少存在些许特权思想,手里有真枪成为一些执法人员炫耀的资本。殊不知,这种配枪权是人民通过立法方式授予的,枪支只能用来保护公共安全,配枪对执法者而言不是特权,相反意味着多一份责任。正因为如此,执法者对于手中的枪应该视若生命般珍贵,这正是影片《寻枪》中主人公丢枪后万分紧张的原因。
遗憾的是,很多人只看到了枪支的武器威力,所以枪支管制虽然严格,却并未实现对枪支的合理化运用与控制。由于对枪支的公共职责缺乏认知,再严格的管制,要么是束缚了执法者的手脚,该配不给配、当开不敢开;要么是有权者将其当做私器把玩,当做身份特权的象征,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痛定思痛,除了枪支管理制度上的具体省思,还应该让有权持枪者真正意识到责任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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