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作为所谓国家机密的时代,似乎正渐行渐远。截至7月26日,已有84个中央部门公布了“三公经费”,占到了八成多。而外交部、司法部等14个部门仍未公开。
其实,三公经费并不只是中国特色,只要政府有公务,大多会有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款接待。事实上,现下公众质疑的并不是三公经费的存在,而是三公经费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公开,以及公开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从目前来看,除审计署细化到每辆公车的平均费用外,其他大多数部门只是简单地向公众交代几个数据,所谓的公布也只是“晒”一下账单而已。而数据之间有的竟然相差亿元,比如说,中科院公布的2010年三项公务消费中,出国(境)费用接近1.13亿元,而住建部的同样支出则为440.25万元,悬殊如此之大,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再加上各部门对三公经费的解释惜墨如金,多以一个笼统的数据大而化之,有的连人均消费也无法计算,因而公众根本看不出这些数据是否真实,也无法断定这些三公消费是否合理。同时,不少部门尤其是一些权势部门,会倚仗手中的权力,让别的单位来为自己的“三公”消费买单,花的既不是财政拨款,也不列入自收自支,如此公布的三公经费,自然难以体现真实的三公消费。
畸高畸低的三公经费数字,即便公布也只是相当于数字游戏,意义又何在?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即在于我们没有制定三公经费的明确标准,没有标准的约束,各部门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到时只要向大家公布一下即可,即便数亿的三公经费,消费时很天经地义,消费后也无法进行问责。
以人均三公消费为例,国务院扶贫办约为10816元,国家知识产权局为5093元,中科院为4610元,农业部为2500元,交通部为1940元,卫生部为476元……既有超万元的,也有不足500元的,究竟多少才算是一个合理的消费标准?再细化到公务接待,中科院去年的接待费是9995万元,国税总局的日均接待费为180万元,而住建部的公务接待费去年决算和今年预算分别仅为26.07万元和13.95万元……同为政府部门,难道不同部门的公务接待,规格相差如此之大?
反观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三公经费上都有明确的标准规定,甚至细化到公务餐的金额不得超过多少。如在我国香港,特区政府规定,公务接待的午餐、晚宴人均上限分别为350港元与450港元,并且不得有鱼翅、鲍鱼,菜品原则上最多6道,吃不完要打包带走;公务出境时,符合乘坐商务舱的公职人员,如航班飞行时间短于4小时,最好选乘经济舱,其余人员一律乘坐经济舱,酒店住宿费用不得超过出访津贴的60%……在美国,总统及其夫人接收到的礼物如果超出200美元,就必须上缴;新加坡公职人员可接收的礼物标准只有50新元,拒不上缴者将视同贪贿而受惩。这些细化的标准规定,约束着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公款消费。
因而,公开三公经费很有必要,但为三公经费制定标准同样重要。否则公开也就失去了意义,既不能降下行政成本,也无法规范政府部门正确有效地行使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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