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王学明(化名)和高中生小丽(化名)在丽江邂逅成为情人,两人年龄相差26岁。王学明曾承诺帮助小丽上北大读书,却一直没能实现。今年4月,小丽再次要求上大学未果,便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向王学明索要30万元,两天后小丽被民警拘捕。(8月22日《京华网》)
首先,北大教授与高中生情人,并不能先入为主地理解为:老教授欺侮未成年少女。因为,这个少数民族高中生年龄已过20岁,而且自主自愿。其次,对于这起事件,也不必过分纠结于“北大教授”的身份印记。要知道,北大教授也是人,逃脱不开“食色性也”的欲望桎梏。北大教授与高中生情人,之所以引起巨大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中间所掺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娱乐、感官色彩。而在娱乐色彩背后,则是社会道德生态的极度恶化,以及规则意识的集体迷失。
一方面,一个年近50岁的教授,轻而易举就可以将一个年轻女孩的情感、躯体玩弄于股掌之间。这可以看做是“为老不尊”,也可以看做是“北大教授”荣誉光环拥有者的道德滑坡。但更深层次,又何尝不是当前社会存在着的一种强者用自身的强势左右弱者命运现象的折射?只不过,之前是高官巨贾,这次变成了惯常以温文尔雅形象出现的大学教授。
另一方面,一个20多岁的年轻姑娘,很容易就相信了一个教授帮助其上北大的承诺。既然能上高中,说明这个姑娘至少明白:上北大不易,需要经过严苛的考试。那么她也应该明白,一个教授,未必能有足够的能量帮助自己逾越这个规则。但其最终还是对这个教授深信不疑,这就说明:她对于暗箱操作的迷信,已经到达了超越常识、理性的地步。这种迷失,很具有普遍性——例如,许多人迷信金钱会带来幸福,于是不择手段不惜一切;许多人迷信权力会带来成功,于是不管不顾万劫不复。只不过,这次是有人迷信教授很有修养,高级知识分子有改变常规的能量。
在资源数量一定的背景下,资源的占有量就决定了一个人的强弱,但占有资源并运用资源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而此事人们所能看到的只是:强者罔顾规则,只想着自己手中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弱者不再相信常识,相信占有资源的强者能够颠覆规则,帮自己达到不可能达到的目的。这实在是社会的一种悲哀!
再回到这件事情上,不管基于何种理由,敲诈30万元总是违法行为,而法律也会对此做出判决。而法律之外,教授逃避不了的,是道德的审判。更深层次,则是那份集体无意识般的对规则的迷失。
- 2011-08-23北大教授“告情人敲诈30万”有看点
- 2011-02-14情人节应重“情”而轻“节”
- 2011-02-14国外的“反情人节”让我们反思“洋节”
- 2011-02-14“反情人节运动”是不是有点无厘头?
- 2010-10-12睡在情人身边的贪官,如何听得配偶的话?
- 2010-06-09拆掉情人湖别墅,还法律以尊严
- 2010-05-17“情人关系”不是贪官色商的脱罪辞
- 2010-04-22情人湖别墅:靠几个人看护“公产”靠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