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九次主任会议上获悉,《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9月10日《文汇报》)
古时候,很多英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到了当今,尽管也有很多人“路见不平一声吼”,却有人“吼”了之后自己流血又流泪,让人感到心寒。因而社会上出现这样一种怪现象:热心“助人者”,最后竟成了“加害者”。于是人们发出感叹:谁还愿见义勇为?谁还敢见义勇为?
说实在话,见义勇为者在见义勇为的时候,几乎没有考虑成本和代价,但见义勇为之后,遇到的麻烦和损失远远超过自己的想象,到底是人变了还是社会病了?见义勇为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今却变成了诬陷好人的帮凶、计算成本的溴事,见义勇为真的让人不敢随便触碰了。
正是基于对这样一种社会病态的担忧,今年上海“两会”期间,薄海豹等14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议案”,建议上海人大制定相应条例,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正气。薄海豹等14位人大代表关注社会热点的殷殷之情、倡导见义勇为的拳拳之心,溢于言表、天地可鉴。
其实,早在2002年,上海就以地方政府法规的形式颁布《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去年上海市人大制定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也有专门的涉及见义勇为经费的条款,但两个规定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覆盖还不够。很多人见义勇为后,或伤或残甚至失去生命,不断上演“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
今年6月24日,在福建省厦门市金泰路与吕岭路交叉路口附近发生一幕:路人的包被抢,三兄弟义无反顾追过去,扑倒了一名歹徒。谁也想不到,一直陪在受害者身边的,竟是歹徒的同伙。他趁三兄弟不备,挥刀猛砍。三兄弟全部受伤,其中一人双下肢瘫痪。事情发生后,网友杨国栋撰文呼吁——《请别让见义勇为三兄弟“流血又流泪”》。文章指出,光是少量的奖金和医疗费报销还不足以抚慰英雄,应该建立更为优厚的见义勇为奖励制度,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薄海豹等14位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条例应明确表彰、奖励标准;明确医院对见义勇为者的受伤、抢救、垫资义务;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障机制,明确见义勇为者的就业、住房、入学、晋级、入沪的优先权;明确见义勇为者的职业保障权等。如果代表的建议能够立法,对倡导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将是一注“催化剂”和一枚“强心针”,对净化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真善美,鞭挞假恶丑”的氛围,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今年10月底前,《上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将完成。由此看出,上海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所以值得全国人民关注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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