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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州越狱事件”的多重追问
www.fjnet.cn 2011-09-15 09:14  吴睿鸫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河北深州监狱办公室14日证实,9月11日6时15分,从该处逃脱一名在押犯人。事件发生过程中,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据介绍,脱逃犯人王某为河南郸城县人,今年1月份因盗窃罪被判刑10年。目前,监狱警方正在公安厅、武警等部门的协助下,全力追捕逃犯。(9月15日《华西都市报》)

纵观媒体对“深州越狱事件”的报道,大都廖廖数语、异常简单。不过,从一些新闻描述中,不难发现许多细节问题,值得人们去探究和追问。

首先,“越狱事件”的发生,可能是管理漏洞所致。近年来,监管场所发生罪犯、犯罪嫌疑人逃脱事件,并不少见。从2007年江西兴国县看守所8名在押人员逃脱,到2008年内蒙古呼和浩特4名重刑犯杀害一名狱警并越狱,再到2009年湖南常德重刑犯人刘宏从德山监狱逃跑,几乎每一起越狱事件,背后总有管理方面的漏洞。就“深州越狱”来看,事发9月11日早晨,正值中秋节假日的第二天。在团圆的喜庆日子里,值班狱警难免放松警惕。

其次,发生越狱事件后,监狱方为何隐匿各种信息?按常理讲,监狱发生犯人越狱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犯罪照片、逃跑路线以及举报电话等。这样做,一方面能发挥民众的作用,让千万双眼睛盯着罪犯;二能保护普通人的人身安全。一般而言越狱分子,往往心狠手辣,多是亡命徒。及时公布信息,能让公众有心理准备,有效避免受到伤害。

诡异的是,“深州越狱事件”9月11日发生,到第四天才公布了有限的一点信息,也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所有的事实,都源于记者的苦苦挖掘。但即便在多路记者的追问下,监狱方面仍拒绝公布越狱人员的具体细节,以至于民间出现了多种越狱版本。

最后,想追问的是,深州监狱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便公布的“苦衷”。难道是因为惧怕向外界公布信息,会露出马脚,所以,才不敢向外界彻底说明情况?在资讯便捷的今天,深州监狱所作所为,不免显得不智,而且若被证实,则日后难免招致更多苛责。且,更现实的担忧是,如果不及时公布真相,不向社会发出公告和预警,万一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监狱方将会承担更大的责任。

既然“深州越狱事件”已成为公共事件,更高层面的管理部门,便不能总是处于失语状态。唯有及时出面,对这起越狱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让各种信息尽早公开,让失职者受到严惩,才能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屡屡发生。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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