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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善”与“惩恶”需并驾齐驱
www.fjnet.cn 2011-09-22 22:11  林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广东肇庆市的大街小巷都在热议一位“身边好人”阿华。阿华,全名谭院华,是肇庆市劳教所警戒科的一名员工。7月15日早上,阿华上班时,扶起一位骑单车摔倒的70多岁阿婆,对方却诬陷是阿华撞倒她,后经交警调查澄清。“老人跌倒,上去扶起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情。”阿华说,下次有老人跌倒,还会上去扶。(9月20日《南方都市报》)

在第全国第九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到来之际,广东肇庆市的“身边好人”谭院华,因为扶摔倒老人由被诬陷到被澄清,再到肇庆市政府出面“力挺阿华”,从而将扶老人这一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光大,在公众普遍感觉社会道德不断滑坡的当前,此举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从南京“彭宇案”至今,各种有关扶老人“惹祸”上身的新闻不绝于耳,让公众记忆犹新的是上月27日,江苏如皋市一位姓石的老太太被撞倒,公交车司机殷红彬主动上前扶起,却被老太太诬陷是他撞的,好在公交车装了视频监控,否则任由司机一百张嘴恐怕也无法说清。肇庆谭院华的遭遇基本类似,如果没有交警的调查澄清,恐怕也会陷入“好人反遭讹”的境地。正因为各地扶老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太多,一时间弄得人心惶惶,在一家知名网站的调查结果中显示,超过94%的网友表示不会搀扶老人。这样的数据是让人震惊的,一方面说明社会道德风气的衰退,同时也说明类似事件造成的社会诚信度的下降。如果扶老人不需要担负被诬陷的心理,恐怕人人扶老人都不再是难事,事实恰恰证明,扶老人的风险系数太高,“不扶老人”呈现一边倒的趋势也就在情理之中。

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则告诉我们一个很浅显的道理,那就是有奖有罚,奖罚分明,放在社会道德层面上,即扬善与惩恶,缺一不可。对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应该积极弘扬,以便让更多的人传承与发扬,反之,对各种形式的“恶”自然也不能仅仅谴责了事,在“扬善”的同时必须“惩恶”,惟有如此,“善”才能越来越多,“恶”才会越来越少。在各种老人跌倒的事件中,虽然不排除个别老人年老眼花,无法准确辨认出肇事者,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存在想找个人负责的心态,这才导致“好人反遭讹”的事件层出不穷。对于这样的老人,我们不能以怜悯、同情心放之任之,因为无论在法律面前还是道德层面都应该人人平等,只有“恶”得到惩处,“善”才能发扬光大。

从这个角度说,治疗“扶老恐惧症”的关键在于,一方面对扶老人的行为需要大力提倡,一方面对扶老人反被诬陷的现象必须严惩。遗憾的是,在各种铺天盖地的“扶老”事件中,似乎还没有任何一起“恶”受到惩处。所以,“扬善”与“惩恶”需并驾齐驱,这需要政府、司法、行政等方面形成合力,社会的天平才能保持平衡。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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