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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驻京办辩护
www.fjnet.cn 2011-09-27 07:31  熊传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9月以来,有关驻京办撤而未消的新闻备受关注。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规定在6个月内,撤销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严禁在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市级驻京办经所在省人民政府审核后可予保留。当年11月9日,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公布。然而,据多家媒体披露,撤销令发布一年之后,不少被撤地方政府驻京办改头换面,依旧在京“潜伏”。驻京办怎敢改头换面玩“潜伏”?(9月26日新华网)

首先声明:本人并非“驻京办”新闻发言人,也非“驻京办”工作人员,更非“驻京办”派出机关,绝非“驻京办”之托,至今也未跟“驻京办”打个什么交道。仅仅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为其鸣冤和辩护;无需申诉,故而也没有诉状,单单只为“驻京办”的存在、工作、付出和辛劳叫不平和一吐为快。其实,同很多人一样,也就是图个嘴巴快活。

笔者以为,我们大可不必非得致“驻京办”于绝地。再说,即便把所有大小“驻京办”都打回原形遣返原地,又有何益?政府与政府,地方与某些部委的某些潜规则能“消亡”吗?与其打打闹闹地搞得“驻京办”潜伏首都,还不如合理规范、科学管理好“驻京办”。

驻京办潜伏谁担责?这可以说是个未知数;驻京办招惹了谁?这是个无底洞;驻京办为谁潜伏为谁撤退?这是笔糊涂账。不管怎么说,驻京办的存在初衷是好的,也是合理和科学的,其使命和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古人常说,人是两面性的,当我们看到其不好的一面时,也要想着其好的一面,事物也是一样,何必将驻京办“妖魔化”?的确,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变迁与发展,驻京办在完成使命的同时,又夹杂着其他非工作的内容,导致了今天的驻京办乱象。这是完全有能力将其整改和破除的。既然我们肯定了驻京办的合理存在是科学的,我们何必为了“排除异己”,将其“赶尽杀绝”呢?

笔者以为,驻京办合理和科学地存在至少具有六大理由。

第一,驻京办缘于历史启于当代。驻京办的产生有其特定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在北京设“驻京办”,期间几经周折。文革中曾一度被集体撤销。改革开放后,国务院恢复各省市自治区办事处,并增设计划单列市、大型国营工矿企业、建设兵团办事处及地市县联络处。20世纪80年代后,驻京办数量猛增,进入繁荣期。在以中央的权力为主要调配资源的时代,驻京办代表地方政府在首都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的原则,为地方政府做了很多有益且高效的工作。

第二,驻京办代位职责服务地方。驻京办除了代表地方政府跟各部委牵线和做好工作外,以可能获得更多资源的使命在为地方政府和地方人民服务。另外,驻京办还可依靠着人脉广和路子宽,为家乡,特别是为偏远老穷困的地区招各种投资项目,还有,驻京办多半是各地方政府派出的骨干精英,他们承担着地方政府的“重心工作”,其职责主要是为了建设和改变家乡面貌做贡献,有何不可。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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