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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洗冤,媒体岂是道歉就能善后

www.fjnet.cn 2011-11-24 16:38  黄国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针对此前刊发的《李书福危局:海外高利贷勒紧吉利脖子》报道,《证券市场周刊》发布致歉声明,称报道内容“严重失实”。至此,吉利汽车“借高利贷事件”最终告一段落。但此报道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吉利,据悉,吉利汽车股价昨日连续第六日走低,截至收盘时报1.84港元,跌幅0.54%。按此计算,吉利在报道发布后市值缩水超过17亿港元。(《新京报》2011年11月23日)。

众所周知,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媒体公信力的基础,也是新闻工作者基本准则,然《证券市场周刊》刊发的《李书福危局:海外高利贷勒紧吉利脖子》一文,严重失实,造成上市公司市值缩水超过17亿港元,这个数字是惊人,不过公众对媒体垄断的可怕性可能更是心有余悸。

如果拿体育来比喻,媒体扮演的其实是接近裁判或评论员的角色,在民主政治中,监督政府、政党、政治人物、经济运营,本是媒体的天职。国外称媒体为第四权,媒体透过提供资讯、提出质疑、描述现实、分析情势,带给民众更多的事实真相,然后依照民众自由意志,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断。然而充当裁判的媒体却是黑哨,乱吹一通,带给民众的是错误信息,误导民众,例如《证券市场周刊》,上市公司市值缩水,投资者同样受到连累,难道《证券市场周刊》一纸道歉就能善后?

在中国,媒体拥有天然的垄断性,然而众多媒体却又不是国家财政供养的,很多媒体走的是市场或半市场化的商业道路,由此而来,具有天然垄断性的媒体必然导致创收泛滥。曾记得,2007年,《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被黑煤矿打死;2008年,山西干河“矿难”,真假记者排队领取“封口费”;河北蔚县“7·14”矿难“封口费”亦如此;2011年《中国质量万里行》黑龙江记者站“90万元宣传费风波”等等不一而足。而对媒体来说,来自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其实是少之又少。笔者这样的分析,或者会引起媒体同仁们的不满,但事实如此,就拿《证券市场周刊》此次严重失实的新闻来说,充其量的最后结果是相关负责人被免职,而给企业和众多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会由他们埋单吗?

笔者不同意将新闻管死的做法,但同样也不能苟同将新闻完全放开的做法。前苏联解体历历在目,其解体的原因很多,但其“新闻改革”、舆论失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却无人否认。俄罗斯著名作家邦达列夫指出:“在6年(戈尔巴乔夫主政)当中,报刊实现了欧洲装备最精良的军队在40年代用火与剑侵入我国时未能实现的目标。那支军队有第一流的技术设备,但缺少一样东西——这就是千万份带菌的出版物。”

有学者把前苏联新闻改革到政权丧失的过程概括为一个模式:新闻改革——媒体放开——外力介入——阴暗面曝光——群众不满情绪积累——反制无力——舆论彻底失控——政权丧失、国家解体。这个模式清楚地表明,舆论失控是苏联演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并没有将媒体放开,但当前国内确实有一部分媒体,集体沉沦,放弃了媒体应有的良知和社会责任,见利忘义,以义易利,操公器以谋私利,严重扰乱了新闻秩序,影响了媒体公信力,社会反映强烈,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其实为防范失实报道,杜绝虚假新闻,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规定》对记者、相关负责人和媒体机构都分别做出明确的责任追究,如果出现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假新闻,则明确规定可以责令新闻机构负责人引咎辞职,甚至对媒体做出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新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笔者不敢断言《证券市场周刊》会受到吊销新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但其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应该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之列了吧,众多媒体及民众在端看新闻出版总署如何祭起规定的大旗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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