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公务员性病检查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在没有明确答案前,让女性公务员接受这种隐私检查,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认为是一种间接歧视。日前,该中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寄送建议信,建议修改或取消《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女性妇科的检查。(3月20日《京华时报》)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妇科检查的重点为性病、恶性肿瘤等。对此,很多女性在体检中感受到身体的不适,觉得隐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诉无门,只能默默忍耐。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杨占青表示,正常的工作接触不会导致性病的扩散,多数性病通常也不会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现行妇科检查过于细致、深入,对于公务员录取工作的价值不大,而且有可能侵犯女性身体隐私、损害女性的人格尊严,造成对女性的间接歧视。 这已经不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首次被指歧视。近年来,乙肝歧视、基因歧视、艾滋病歧视、相貌歧视……公务员录用体检频频陷入“歧视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更是被学者称为最大就业歧视。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在全国各行业招聘中具有标杆作用,林林种种的歧视条款无疑开了极坏的风气。 现代政治学认为,公权力源自私权利的让渡,本质上来自于人民,必须在人民授权、委托的范围内严格依法行使。因此,公权力应有边界,不能侵犯私权利,这应是现代政府恪守的基本准则。当下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颇受争议,恰恰就是缺乏边界意识。从“乳房对称”、“月经周期”,到性病和妇科病检查,体检项目五花八门,却与从事公务员工作相差甚远。有女性同胞质疑道,“月经周期和工作能力有什么关系,难道1号来月经的人比10号来月经的人更有能力?” 公务员录用体检不是健康体检,检查项目过滥,无端涉及检查对象的身体私密部位,势必侵犯个人隐私。对于自己的身体信息,每个人都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除非是出于本人医疗保健目的。同时,对和工作无关的检查项目设定禁入门槛,又非法剥夺了部分群体劳动和就业的权利,造成歧视和不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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