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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而不捐的“爱心”,是慈善还是伪善?

www.fjnet.cn 2012-06-19 07:00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山西女孩杨晓娟在4岁时遇火灾,腿部被烧伤,不得不将两腿相连。在获得好心人帮助的同时,也有一些单位在宣扬捐款后,迟迟不兑现。3年前,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敬老护苗行动组织委员会捐助3000元,至今杳无音讯;两年前,巨人学校宣称捐助5万元助学基金,此后再无消息。上周,杨晓娟的父亲杨晋富再次向两单位追讨捐款,得到的答复均为:负责人在外地,等消息吧。(6月18日《京华时报》)

“一直说没有床位”却对外宣称将对杨晓娟免费治疗、看牙齿得先找媒体,根据宣传效果好坏考虑是否免费、“捐赠”50000元助学基金却在仪式后“突然没了消息”……杨晓娟的“被捐赠”遭遇令人同情、感慨甚至愤懑。可以说,这些企业、医院、机构的“伪慈善”已经对杨晓娟的身心造成了“二次伤害”,亦从一个侧面揭开了笼罩在慈善面纱背后的种种“伪善”现实,使公众对于当今公益慈善领域存在的诸多乱象有了一个更清醒的认知。

毋庸讳言,随着近些年国内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公益理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个人、组织开始热衷于通过投身慈善的方式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塑造良好的公共形象。这其中涌现出了像陈光标、壹基金等杰出代表。但与此同时,慈善领域鱼龙混杂的情况亦十分严重。一些居心不良者假慈善之名、行炒作牟利之实,“消费”被捐赠者,以致于各种诈捐丑闻层出不穷。仅一度引发“捐款竞赛”的汶川地震,就曾接连爆出过明星失信北川中学、知名大企业“实际捐助金额少于承诺数”等多起“诈捐”事件。凡此种种,不仅严重透支“捐赠者”的个体公信力,对于慈善事业整体的健康永续发展亦极具消极效应。

造成此类事件频发的原因,一方面源于公共舆论的浮躁风气。君不见,尽管每当有“不幸”事件发生,都能引发全城乃至全国的爱心接力,但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往往都只是“三分钟热度”,即热衷于报道前期献爱心的“感人场面”,对于后续善款的到位情况、是否合理使用等却较少关注。以致于受捐人在碰到类似杨晓娟的遭遇后往往投书无门,在“众声喧哗”之后再度沦为“沉没的声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台公益慈善事业方面的系统法规,对于诈捐者的惩处缺乏明确而强制的法律规定,一旦在双方没有签订捐赠协议的情况下出现诺而不捐、诺多捐少等行为,公众多数时候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谴责。

所幸的是,久为民间所期盼的“慈善法”初稿日前已由民政部上报国务院。我们希望,新法能够对骗捐诈捐、诺而不捐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保障受捐赠人的合法权利,使公益慈善彻底摆脱“诈捐”阴影,走上健康发展的康庄正途。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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