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不能仅图一个“快”字
www.fjnet.cn 2012-06-25 08:06 王志顺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看到这则新闻,不禁想起了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里那个受聘于北京某快递公司整天挥汗如雨又一脸憨厚的优秀快递员大宝。虽然大宝来自河南农村,与石狮一些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一样也有“量”的压力和生活上的重负,但他总是将包裹亲自交到客户手里,并等客户签上大名,方才放心的离开。即便是常常从一楼爬到七楼累得气喘虚虚,甚至有时要等客户很长时间也毫无怨言。 现实生活不是艺术,但艺术却源自于现实生活。我不知道遭网友质疑的石狮一些快递公司对受聘于该公司的投递员是怎么要求的,在他们上岗前,有没有对他们进行过严格的岗位培训。但不论怎样,对快递公司及其快递员来说,显然都不能只图个“快”字。毕竟,相对于“快”来说,包裹安全送达才是客户最为看重的。如果连起码的安全意识都不讲,即便快捷速度如“孙猴子”,对客户而言又有什么用呢? 遗憾的是,从新闻报道来看,石狮一些颇遭网友诟病的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没有安全意识还不算,在发给客户的短信通知里甚至还带点“威胁”的意味,说什么“快件已经送门卫室,如果不去取,后果自负!”更“离谱”的是,有网友上网查询时才发现快件已经到了几天之后,居然被“艺术字”签收了。这哪里是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分明是缺乏教养的社会小混混和缺乏法律常识的的法盲。 问题当然首先出在快递员只图一个“快”字上,但板子却显然不能只打在缺乏职业素养和法律素质的快递员身上,至少从中暴露了石狮一些快递公司平时在对快递员的教育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只顾追求快递公司的短期经济效益。当然,也与我国自出现快递业以来,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状态以及多数客户在遭遇快递公司的怠慢等问题时,选择容忍也很大关系。而仅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如果有部分专门的快递法明确快递公司应负的责任及出现意外的赔偿底线,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素质、职业道德等进行规范,想必安全快递的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客户之所以委托石狮一些快递公司,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这些公司的高度信任。这种情况下,作为快递公司自然除了以诚相待,当本着对恳户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以尽力满足客户的愿望。这样才会有继续合作的基础。否则,久而久之,顾户必然是弃之而去,毕竟,快递公司又不是一家,快递员也不只是一个,谁会心甘情愿地经常“被威胁”和“被签字”呢?更重要的是,谁会冒着物品有可能被损坏甚至被丢失的风险呢?希望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的石狮一些快递公司在看到笔者这篇小文时能有所反思,同时也希望各地的快递公司也能举一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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