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鲜花执法”, 花能鲜多久?
2012-10-10 16:00 余明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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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0时许,洪山书城路61号一家药店前,3名女城管队员手持玫瑰,劝说药店工作人员撕下贴在墙上的促销海报后,给店员送上鲜艳的玫瑰。据了解,这是洪山区城管局直属六中队女子执法队首次试行“鲜花执法”,向平时管理规范、配合城管执法的商户送上鲜花,感谢他们对城管的理解与支持。(10月7日《长江日报》) “鲜花执法”,不说没创意都不行!想想看,主动或被动遵纪守规后,还能得到一束香喷喷的玫瑰花,搁谁都乐不可支,大受欢迎自在意料之中。而从“鲜花执法”仍属柔性执法范畴看,武汉洪山城管改变执法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改善市容市貌的美好初衷不容置疑。但关键问题是,这样的柔性执法是谁的主意?鲜花的费用由谁来出?这样的执法能持续多久?能让玫瑰的花为城管执法留多久的香? 毋容置疑,城管属于地方政府常设机构和工作部门,其办公经费当然来源于当地公共财政。也就是说,不出意外,其用于“奖励”或“感谢”商户配合工作而购买的玫瑰花,其费用当然也由公共财政买单。粗估一下,洪山区有多少商户,每天需要“奖励”或“感谢”的商户又有多少,一年下来,需要的鲜花数量又该多少,再加上时下玫瑰花的价格,仅买花一项花费,每年就将是一笔不菲的开支。更关键的问题是,搞“鲜花执法”的创意,是谁出的,事先征求老百姓意见了吗?如果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仅靠领导“拍脑袋”即决定实施,就显得不够程序正义,却还让群众和公共财政为此买单,则更加不应该。而这样缺乏群众基础的举措,到底能持续多久,能从多大层面上规范市容市貌,能从多大程度上改善城管的不良形象,能让玫瑰的花香为城管形象加多少分、多久的分,都将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如果说“鲜花执法”能从根本上改变城管形象、改善市容市貌环境,花费没经百姓允许的公共资财倒也有情可原。但问题显然没这样简单。 而从根本上讲,商户合法经营、依规行事,是自己应尽的本分,无需特别感谢。作为管理者,城管真觉得有必要对守法经营、积极配合管理的商户进行感谢,方式方法很多,没必要一定得献花感谢,明显浪费公帑。比如,口头感谢,话是开心斧,只要真诚,一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鲜花执法”还有可能适得其反的结果,如有的商户为了得到鲜花,表面配合,背后却依然不遵规守据,这样不但浪费资材,而且还于事无补,增加问题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 再揆诸我们的城市管理背后,长期以来淤积郁结了太多根本性结构性的深层社会秩序矛盾。比如,光鲜亮丽整齐划一的城市管理需要与原本复杂多样的城市生态之间的矛盾,城市规划发展与社区居民生活便利之间的矛盾,高收入人群对高质量生活追求与低收入人群维持基本生活要求之间的矛盾,城市管理立法与执法之间不相匹配乃至严重脱节的矛盾。而这些归结起来,就是整个社会的建设滞后、法治不彰、责任缺失和管理失序等。因此,在这些矛盾没有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依靠城管“鲜花执法”,可能取得一时的表面效果。但要想长久,就必须从商户们的具体困难入手,变“堵”为“疏”,真情解难,方才有效。 温柔当有度,法治才常效,没有规矩终归难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商户、小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则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快城管立法、科学城市规划等,使城管执法、经营者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否则,仅靠卖萌式的所谓“鲜花执法”,终究逃脱不了作秀的口实和无果而终的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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