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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开发商说了算

www.fjnet.cn 2012-12-20 08:25  李建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8年前,新楼开盘被邀请进来;如今,新盘销售接近尾声,却被赶出去。17日,728路公交在车厢贴出《告乘客书》,解释被迫迁出国际企业中心园区在马路边调度的原因,表示虽然工作环境越来越艰难,但仍要尽力确保周边5万居民出行。

2005年,东湖开发区内的国际企业中心二期开盘,国际企业中心恳请市公交集团将728路引进园区,解决入驻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问题。园区内有公交车直达,自然是楼盘的一大“卖点”,特别是在那个时候,国际企业中心还比较偏僻,现在楼盘卖得差不多了,就把该路公交车视作一大麻烦驱逐出境,确实如不少乘客所谴责的:开发商“过河拆桥”,显得很不厚道,令人反感。不过,728路在该园区处境剧变背后的玄机是值得好好思量的。

国际企业中心当初盛情邀请728路入驻园区,是出于商业利益考虑。同样,如今坚决要求728路搬离也是在打商业利益算盘。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公交车数量增多导致园区道路拥堵、停车路面油渍污染、噪音严重,这就是说影响到园区的经营环境,其实这是多少值得理解之处,至少今后经协商728路留驻园区,这些问题应加以注意的。

而公交集团当初决定在园区入驻,却应当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给这一地区提供公共交通的配套,虽然服务对象主要是园区企业员工,但也针对其他居民。开发商给公交车提供停靠场地,加之是他们请过来的,似乎这个公交站点成了国际企业中心的附属设施。如今企业中心觉得这个附属设施意义不大,甚至还有坏处,于他们而言,下逐客令似乎就在情理之中了。对此,简单地指责国际企业中心不以公共利益为重是无力的,个别利益并非无条件服从公共利益。

公交站点因开发商之邀而设立,国际企业中心站点并不是孤例,有些站点甚至直接以楼盘名称来命名。一些小区规模较大、居民众多,在此设立站点是应当的,但是不是所有在开发商影响下设立的站点都是该地区最佳选择?答案恐怕不是肯定的。不少开发商有运作能力,有些开发商还给站点提供设施,公交站点有可能沦为开发商专有物业的附庸,难免留下合作的不稳定性隐患,受其摆布。

公交线路的设置及站点的安排,应以公共利益最大化来选择最合适的方案,不能听凭一些开发商单方面的意见,更不能受其不正当影响。公交设施应当由公共财政安排资金来配备。只有这样,才不会受制于开发商,设施的公共性才不会异化。其他公共设施的配套也是如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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