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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失信社会里的“优卡丹”怪圈

www.fjnet.cn 2013-02-01 08:42  王青雷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1月31日,新华社“中国网事”还原了优卡丹陷入“有毒风波”的来龙去脉。一条不足140字的微博,导致一家上市公司10亿元市值蒸发。回顾“优卡丹”被曝对肝肾有毒的传播路径,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反思?

儿科孟医生,毕业从医不到三年,因连续参与接诊多名感冒的幼儿,发现这些不到1岁的幼儿都在吃着同一种药——— 优卡丹,于是,发微博呼吁公众警惕。一颗医者的仁心,却因为“误诊”了所谓的“肝肾毒性”,从而引发了轩然大波。虽然后又反复致歉,但连锁反应的“蝴蝶效应”已扩散开来。一方面,医务人员等相对专业人士发表观点和建议,更应实事求是,有科学依据;但另一方面,事件不断发酵的本身也已证明,多数公众的确怀有和孟医生相同的质疑。

影视明星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愿向公众道歉,并承诺不再代言任何药品广告。然而对于毫无专业判断能力的宋丹丹本人来说,面对着工商、药监、媒体的相关证明、审核材料,又凭什么被指责代言不负责任呢?况且,在国外医药类广告不允许名人代言的规定早已有之,而在中国却依然没有明令禁止,社会整体监管的缺失要让明星个人成为众矢之的吗?

知名企业仁和药业,虽然在此事中备感无辜,声称已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规定更换药品说明书,对旧版存在问题已要求经销商通知销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只是落实不到位所致。但从中不难看出,仁和药业显然未对经销商予以必要的监管。与此同时,优卡丹广告至今仍在各大卫视播出,文字或解说提示都可以最大限度上履行告知义务,因小失大导致的10亿元市值蒸发成为代价不菲的“后悔药”———“优卡丹”变成了别人和自己的“忧卡丹”。

药品的经销商、相关用药医院、部分销售药店在事件中也难辞其咎。据《中国日报》调查报道结果:部分销售优卡丹的药店和医院药师并不清楚此类药品的规定变化,更无从向消费者提示;而为数不少的经销商或因担心影响药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业绩,从而没有完全执行应尽的义务。

江西药监局时隔七天之后的回应更像是例行发布:“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被我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是否存在“肝肾毒性”问题?为何一岁以下禁服?一岁至十二岁儿童为何不受影响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公众没有得到更为详尽和可信的答复。各药企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在实际销售中是否出现了违规销售的情况,也并未及时向社会通报。

还有疏忽大意的家长,面对新版的说明错误用药;情绪化的部分公众和媒体,在信息不畅的前提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非理性判断和舆论影响事实澄清……

时至今日,谁该为“优卡丹”的“罗生门”事件负责,依然是纠缠不清。正像黑泽明的电影《最后的光明》结尾一样,事件的唯一“正能量”是让全社会都关注到婴幼儿用药的安全问题。但在这其中,从个人、明星、企业、机构到媒体和公众,每一个环节如若能各负其责,又怎会导致这“没有赢家、都是输家”的无言的结局?谁都不尽责的结果,最终只能是每个人都受害,或许这才是最后的“蝴蝶效应”。

□特约评论员 王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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