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被重罚但愿能“敲山震虎”
www.fjnet.cn 2013-02-20 07:20 李 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媒体昨日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到,茅台和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其中,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则将收到2.02亿元的罚单。据了解,上述罚款金额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白酒行业,特别是两大巨头被罚4亿多元,还是第一次;对国内企业开出2亿元以上的罚单,似乎也少见。去年底受塑化剂和禁酒令影响,高端白酒遭遇寒冬,于是不少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然而经销商的自发市场行为换来的却是被扣减20%保证金等一系列处罚。 此举显然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随后国家发改委约谈了两家白酒企业,并叫停了它们针对自己经销商的处罚行为。就在众人以为发改委的约谈最终以酒企的整改而收场时,出人意料的是,发改委又开出了巨额罚单,这一狠招恐怕两家酒企也没有想到。 茅台利用自己在高端白酒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已不是第一次,此次与经销商翻脸,制定“限价令”,终于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反垄断法》对那些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搞价格垄断的市场“大鳄”们的一次警示。倘若再联系上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对韩国三星、LG等6家境外企业垄断液晶面板价格而开出的3.53亿元罚单,其传递出的信号无疑更值得重视:一方面,《反垄断法》不再是“花架子”,而敢于动真格、出狠招了;另一方面,那些自以为在市场上有主宰权和支配权的巨头们,别以为发改委只会约谈而不敢开罚单,也别再拿《反垄断法》不当回事。 不过,与那些真正的市场垄断者相比,茅台、五粮液的价格垄断恐怕还不算太过分。此次对两者的反垄断处罚能否“敲山震虎”,还不好说。毕竟在对茅台、五粮液开出的罚单中,本身就有点手下留情的味道——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很显然,发改委选择了“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仅仅按法律规定的最底线“销售额1%”来处罚,且并未没收违法所得,这样的“动真格”能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吗?相比欧盟对微软开出的21亿美元反垄断罚款,则更显得有点小儿科了。 因而,茅台、五粮液因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是个好现象,但别忘了在其他一些领域,还有诸多垄断“老虎”有待敲打。比如说,国家发改委曾在2011年11月对两家通信运营商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称可能要处以数亿到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然而到现在仍未有结果。能否以此次巨额罚款为契机,让价格垄断者付出惨重代价,不妨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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