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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新规有利于冷门岗位的稳定

www.fjnet.cn 2013-03-14 09:11  蔡耀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1日发布。与往年相比,今年新增一项规定——— “服务年限不满2年 (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3月13日《海峡导报》)

公务员难考,很多考生在选择报考岗位时,会特地避开热门地区、热门岗位,选择一些偏僻地区、冷门岗位 (均是相对而言)来报考。从考试策略上来说,这并没有错。但问题随之而来,这些考生并不想在那个地方、那个岗位待得太久,假使他们考上的话,他们会立马想要再次报考公务员,直到考中自己心仪的地方和岗位——— 他们原先考中的那个岗位,只是被他们当做一个跳板而已。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追求更好的生活,这并没有错,考生也有做出“二次择业”的权利。不过,不管是什么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定不是什么好事。用人单位刚教会你做业务,你就要走,工作还怎么开展?更何况,一些相对偏远的机关单位,原本就缺少人手,希望能通过考试补缺人马。到头来,你只是把它当做一个“过境的跳板”,一年试用期刚满就想要走,让人家怎么办?

因此,今年新增了服务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的规定,绝对值得肯定。(海峡导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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