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该如何重拾信任
www.fjnet.cn 2013-05-03 15:53 李代祥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重查“郭美美事件”所引起的风波尚未散去,百名艺术家有关“善款不知所终”的质疑再次把中国红会引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尊重法治精神,重获公众信任,引领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前行,无疑是红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红会遭遇的种种质疑,常与规则未被严格遵守有关。且不说“郭美美”事件引发人们对其财务公开的质疑,以此次的艺术家捐款事件来看,一百多名艺术家义拍8000多万元,要求定向捐赠给汶川地震中受灾的四川省青城山市。多年过去了,青城山市至今没有收到该笔捐款,艺术家们也未得到善款使用的任何说明。 面对“善款不知所终”的质疑,红会最近才出面说将捐赠资金用于了其他灾区的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尽管也是汶川地震后的救灾项目,但已经不在青城山市。要改变定向捐赠的用途,应该获得捐赠人的许可。先斩后奏或捐赠人不知情,在多年之后的追问下才被动回应,自然难以撇清公众追问。 尊重捐赠人意愿不仅是一种道德规则,更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红十字会法第十三条也说,红十字会在处分捐赠款物时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定向给青城山的捐款被用于不是青城山的项目建设,即便真如红会所称,是与捐赠人的意愿“总体上一致”,也理应及时公开信息,甚至及时联系捐赠方,取得理解和支持。 长期以来,人们对红会的种种关注,除了其是否尊重捐赠人意愿,另一个方面就是捐赠钱物的公开。细说起来,这两个方面互为表里,并不可截然分开。公开、透明不够,就难说是尊重捐赠人意愿,也就难以收获十足信任,一个看似捕风捉影的“郭美美”,自然成为压垮人们脆弱信任的那根稻草。 应该看到,这些年来,红会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所付努力有目共睹,并依然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人们对社会公正透明有更高要求、信奉一切活动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履行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严格遵守其法律精神,强化相关财务的公开、透明,才能重获社会信任,引领公众的慈善爱心茁壮成长。(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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