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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多“管”齐下未必能有的放矢

www.fjnet.cn 2013-05-28 15:45  陈  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深圳日前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稿,拟将控烟监管职责“分”给卫计、教育、人社、交通、公安、市场监管、文体旅游、民政、城管、经信、科技创新、住房建设等12个相关部门。

“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每个部门都有其职能职责,既然政府设立众多部门,其工作自然各有侧重。1998年,深圳现行《控烟条例》就已出台,规定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卫生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应当协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控制吸烟工作。如今把一个“大檐帽”拆成了12个“大檐帽”,与深圳市近年来转变政府职能的探索似乎有点相悖,“混乱的执法界限肯定会导致互相推诿。”

笔者认为,人社、交通、文体旅游、民政、经信、住房建设等部门若能从各自的职能职责出发,主动协助控烟,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如此多的部门由谁来牵头?谁来监管?各自的控烟范围是否清晰、职责是否明确?处罚力度是否到位?诸多问题都需制定《控烟条例》相关部门考虑清楚,并在修订稿中做出具体解答。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00万,据2010年8月公布的数据,中国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已达7.4亿人。控烟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戒烟,然而现实是很多地方难以实施推广,主要是处罚制度不给力,其次是我国公众对吸烟的严重危害普遍缺乏认识,控烟的觉悟与动力不足。

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要从根本着手、“多管齐下”,教育吸烟人意识到吸烟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制定积极有效的控烟措施,有的放矢,加强处罚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无烟、健康的生存环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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