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局长鞠躬致歉,之后该咋办?
www.fjnet.cn 2013-06-09 10:11 赵 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5月31日延安商户被城管“跳脚踩头”事件,昨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被打商贩刘国峰鞠躬致歉,并承诺城管局承担其全部医疗费,安排专人照顾他。(6月8日《新京报》) 5月31日延安城管“跳脚踩头”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对城管这一暴力行为表示强烈愤怒。而昨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局长亲自到医院向被打商贩鞠躬致歉,这本就该,也是必须。但之后该咋办?这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因对下属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城管局长鞠躬致歉,这是作为领导领导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并承诺承担被打商贩的全部医疗费用,咋一看,这也是合情合理,应该由城管局承担的。但仔细想想,却有不妥之处。城管局是政府下属部门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全部经费由财政拨付的,这就表明城管局的所有费用均是公款,是纳税人的钱。城管局用公款对赔付被打商贩的医疗费用合理不合理?是否应该由当事城管人员来承担?本人认为网友们现在的想法应该是明确。 从这一事件,相关执法部门也应当汲取教训。到底暴力执法的根源在哪里?是临时聘用人员造成的吗?笔者前面有篇文章已经表明了观点,根源是不在临聘人员上的。同时,笔者还想问?临时聘用人员有执法权吗?按规定,临聘人员根本没有执法权,那为何还参与执法?大部分执法部门应该是这样回答的:“因为工作任务繁忙,现有执法人员少,为推动工作而临时聘用人员来协助执法工作”。这“协助”二字在群众眼中可能跟正式执法者一样。反过来说,从很多暴力执法案例中,都可以看到,往往暴力实施者几乎都是临聘人员,明知临聘人员可能出现这些问题为什么执法部门还要使用临聘人员呢?难道就是遇到这种事好拿临聘人员来说事,然后一了百了吗?其实这都是不公平的。 总之,城管想摆脱暴力执法的阴影,不加强管理,不提高城管整体素质,难啊!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6-09]民警下河救人遭污蔑“实拍城管逼小贩跳河”(图)
- [ 06-09]延安市纪委调查城管大厦超标 10至28层为住宅
- [ 06-08]延安城管局办公楼、局长用车都涉嫌超标
- [ 06-08]延安参与打人事件城管:看到报道都不想活了
- [ 06-08]延安城管局办公楼、局长用车都涉嫌超标
- [ 06-08]延安城管拔出的“萝卜”还会带出多少泥
- [ 06-08]城管暴力执法如何不再发生
- [ 06-08]延安城管局长向被打商户鞠躬道歉 将承担医药费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