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太潇洒,民众必尴尬,这是在很多地方都已证明了的一条定律。目前中央下大力气推行的八项规定,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反四风”,正是要抑制和消除部分领导干部不负责任、奢靡享乐、以权谋私的行为。 12月15日8时50分,广州越秀区起义路217号建业大厦发生火灾。该大厦已经烂尾十几年,以前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部分楼层被业主作为仓库出租,仓库内主要堆放的是鞋子。建业大厦周边几百米内的居民全部撤离,火已扑灭,但仍存塌楼风险。 烂尾楼不具备使用功能,这是常识。可是业主居然将部分楼层租出去做了仓库,可见他们赚钱的愿望多么强烈,而消防安全的意识何等薄弱。事实上,这至少是广州三个月来第四场大火了:9月10日,白云区一仓库发生爆燃事故,8人死亡,36人受伤。10月25日,德报交易市场发生火灾,燃烧5个小时后熄灭。12月5日,海珠区一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据了解,9月的火灾是因为仓库内存了易燃易爆危险品,10月的火灾与“住改仓”有关,12月的两起火灾仍然与仓库有关。 仓库何以成为了广州的火灾易发地?这自然是跟仓库使用者防火意识差,而消防监管者的监督力度差有关。店面房通常处在繁华之地,每天人来人往,所以防火措施相对到位。而仓库则处在公众视线之外的地方,像建业大厦内的仓库更是违法设立的,只重视实用功能,不重视可能的隐患。可是货物多,人员杂,只管使用,不管维护,这简直就是火灾的渊薮之地。 业主不管火灾隐患,是急着收房租。商户不理火灾隐患,是要降低成本。可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消防安全检查者是专业人士,对城市消防安全负有责任,也有着丰富的经验,理应在自己的辖区内精细排查,坚壁清野,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像建业大厦这种名声显赫的烂尾楼被非法设为仓库,群众多次举报,会也开了多次,可是为什么没能雷厉风行地纠正,将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呢?一种可能是监管者责任心差,对分内工作懒于应对,每天只是点卯撞钟,不管是否有肘腋之患,得过且过,这其实是一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渎职行为。还有一种可能是监管者受到“勾兑”,明知问题存在,却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上级发了整改通知书,只是拖着不办。在最该强拆的问题上,他们恰恰忘了这个“杀手锏”。 建业大厦大火扑灭后,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说,业主、监管、审批都有责任,除了渎职外,还要查一查领导干部有没有腐败问题。他告诫与会者,“大家不要为蝇头小利干不该干的事情,当干部太潇洒会出事”。这话说得很重,点到了问题的要害。是有一些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每天照本宣科,根本不把群众疾苦放在心上。还有一些领导干部,以一种生意人的思维做官,只要向他输送利益,一切原则和公共利益都可用于交换。他们食有鱼,出有车,说着言不及义的话,拿着不三不四的钱,的确过得“潇洒”。可这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与公众的根本利益是相违的,甚至与党纪国法的具体规定是相犯的。干部太潇洒,民众必尴尬,这是在很多地方都已证明了的一条定律。目前中央下大力气推行的八项规定,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的“反四风”,正是要抑制和消除部分领导干部不负责任、奢靡享乐、以权谋私的行为。 冬季天干物燥,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火灾一旦发生,就会给国家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年年强调冬季防火,年年都有火灾发生,这是一种悲哀的存在。但这一怪圈的存在不是我们放松警惕和逃避责任的理由,只要监管者的工作做得够细,整改措施得力,就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而消防安全的知识普及和警示宣传也要务必跟上,民众中多一分警惕,便能少一分起火的危险。 本报评论员 李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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