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消息传出,大快人心。多年来,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新一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用四个“最”字为食品安全戴上紧箍咒。笔者认为,从源头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首先要管好农药。 众所周知,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是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的罪魁祸首之一。部分种植户为了省钱省力,在种植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或随意缩短农药安全间隔期,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一度出现的毒生姜、毒韭菜、毒豆芽等,让人谈农药色变。 高毒农药的危害不仅仅体现在当下。据介绍,高毒农药除极少数成分被日光分解外,大部分流入江河湖泊,给环境造成长期的污染。如,剧毒农药六六六停用已有多年,但现在还能在土壤中检测出残留来,这类农药往往需要上百年才能分解。 食品安全不能仅凭生产者的良心,更要靠制度和标准建设。目前,我国尚没有法律规定生产者用高毒农药怎么处罚,只要没有被曝光,就可以肆无忌惮。同时,我国仍对部分高毒农药采取限用措施,如要求“神农丹”只能用于粮食作物,不能用于水果蔬菜,但由于缺乏监管,限制使用高毒农药的要求难以落实。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参照国际标准,尽快出台新的农药管理条例,淘汰高毒禁限用农药,加快农药产品更新换代。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应明确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的处罚标准。这样,基层在对种植、养殖户进行宣传时有法可依,能起到对违规使用农药行为的震慑作用。 同时,应加强监管,建立农药销售使用追溯体系。所有备案农资、农药经指定的经营机构加贴标识后,方可分销、专供,一旦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将连带追究生产厂家、销售商、种植户的责任,确保农业化学品“来得明白、销得清楚、用得清白”。 最后,农产品安全也应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各级尤其是村级质量监督员作用,加强对农村流动小商贩的监管,通过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最大限度加强农村市场末端管理,让非法高毒农药没有市场。(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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