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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不挨刀,就得亮出“剑”

2014-03-13 17:35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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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3月15日实施,新消法弥补了网购维权方面的缺失,支持消费者起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11日,厦门消费者林雷向湖里区法院提交了3份起诉状,状告淘宝和小米。他一次性提起多项诉讼,将两大电商推上被告席,试图给消费者网购维权作出示范。(3月12日《海峡导报》)

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网购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此前缺乏对应的法规,挨刀的概率就更大了。和林雷一样遭遇窝心服务的客户有很多,但是大多不过给一个差评出出气,像林雷这样拿起法律之剑来维权的少之又少。

挨刀不甘心,较真怕麻烦,不单单在网上购物,在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有这种心态。于是,像《霍元甲》歌词里唱的那样:因为畏缩与忍让,人家骄气日盛……网上网下,张牙舞爪的店家越来越多,自己挨宰的概率也越来越大。网上购物,更不知道店家左一个“亲”右一个“亲”背后是否闪耀着“刀光”。

诉讼需要花大量的精力与时间,权衡得失,或许让人感觉不值。像林雷这样的公益诉讼名人,就自己说很多人都不理解。然而,那不是获赔多少钱的问题,以个体之力换来法律的介入,无论输赢,终能为公众权益赢来更多的保障,赢来社会消费环境的良性发展,善莫大焉!这样的挑刺者,多多益善!

如果消费者自己都不热衷于维权,权益保障也就成了空话。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渐趋完善,又有林雷这样的维权先驱者积极行动,在消费出现纠纷的时候,我们还等什么?要想不挨刀,就得亮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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