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东南锐评 > 正文

校边“毒”商品亟须“消毒”

2014-03-25 10:35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许多家长反映,校园周边不安全、不健康的产品不少,一种形似香烟的糖果,孩子称“吃这种糖就像吸烟一样”,还有一种可以“吸着吃”的奶棒,就跟吸食毒品一样。许多家长担心这样的零食祸害无穷。(3月24日台海网)

这些“毒”商品,就像是埋在孩子身边的一个个炸弹,指不定在哪个时间就会被点燃引线。轻则吃坏肚子,重则闹出人命。某些商品即使暂时没出啥大事,然而长年浸润在这样的“毒商品”里,对孩子健康的侵蚀也是长期的,甚至会因为我们的疏忽而危害长远,涉及更广!

一些“毒”商品,莫说家长担忧,连商家都知道“不允许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当然是利益驱使下的惯性。另外,监管也需加强。据悉,对于一些“毒”商品,相关部门也查过,然而只是口头教育店家今后不卖。这样软绵绵的查而不罚如何能让店家抑制赚钱冲动?

让孩子远离“毒”商品,固然需要家校双方加强教育与引导,然而一则孩子自制力差,再则“毒”商品泛滥成灾,且又近在眼前,所以让孩子自觉抵制还是有些难度。最釜底抽薪的办法就是监管介入,来给这些商家清肠洗毒。切莫等到真的摊上大事了,大家才想到各就各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