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厦门陈先生致电导报热线968801反映:嘉禾路仙岳路口公交站附近的人行道上,停着一部“僵尸车”,已经有2年时间了,占用了公共停车位,希望有关部门处理。(3月27日《海峡导报》) 毋庸置疑,“僵尸车”停在人行道上,既占用了公共资源,也影响了城市形象,实在大煞风景。对这种不循规蹈矩、乱停瞎放的“僵尸车”,市民肯定很反感,也很郁闷,甚至恨不得将其一脚踢开。无奈,尽管近来年有关部门在不断整治,但效果似乎不如人意,甚至有的车一停就是数年,周围车来人往,居然还能“泰然自若”。 当然,“僵尸车”或缺胳膊少腿,或蓬头垢面长期“占道”,霸占人行道、公共停车位,渐渐成了有碍观瞻的“城市垃圾”。各中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个别车主缺乏道德自觉。他们只图一己之便,无视公共利益。再者,“僵尸”横停恐怕与有关部门的查处不力也脱不了干系。否则,谁能在两年之久的时间里,霸占公共停车位?既然总有市民投诉,管理部门为何还能“毫不知情”? 一言蔽之,对“僵尸车”的管理不该有盲点,城管、交警等部门应相互配合,全面开展清查工作,真正做到让“占位车”无处藏身。我以为,对“僵尸车”的清理,首先是要顺藤摸瓜,找到车主。责令其把车停到指定地点,并按相关规定补交停车费。万一此招不灵,相关部门可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将其转移到特定停车场,或者干脆将其当作废铜烂铁处理。 如此这般,如果“僵尸车”还能原地不动,那恐怕必须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以儆效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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