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清明扫墓祭祖,寄托哀思,是我国千百年来的习俗。但是,每逢这个时节,总有人或因为身在外地,或因为事务繁忙,无法抽出时间来,亲自去祭拜亲人。于是,一些嗅觉敏锐的商家瞅准了这一商机,推出了“代扫墓”之类的祭祀代理业务,这类服务一般通过网络店铺进行推销,按不同的服务内容定价,价格从百元到数千元不等。(4月3日《大江晚报》) 时下,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需要越来越多样化,“跑腿”公司之类的服务机构应运而生。代人购票、代人打官司,甚至代人离婚等不一而足。又是一年清明节,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代人扫墓便也应运而生。 事实上,代人扫墓已不是新鲜事了。十几年前,由于交通不便,每到清明前夕,笔者远在千里之外的大姨就给母亲打电话说,你代我在父亲坟前烧张纸吧。这难道不是“代人扫墓”吗?清明节只有三天假期,而一些企业只放一天假,更有的不放假的单位,且在平日,许多劳动者代薪休息的权利根本得不到落实。离家远的年轻人无法赶回家亲自上坟,年事已高子女又不在身边的人,其身体条件也不允许他们亲力亲为。但有了代人扫墓的业务,无疑可以了却他们的心愿。 有人以为,“代人扫墓”是对祖先的不忠不孝。而笔者觉得,扫墓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如果不是“真心实意”,为何要请人“代人扫墓”?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礼记·祭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礼仪活动不仅局限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礼品;祭祀更是要“自中出生于心”。可见,祭祖只要心到就行。如果不能亲自到祖先的墓前看一看,那么“代人扫墓”未尝不可。 代人扫墓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它有需要。对于民众的这种需要,我们应理性看待,不能过分苛责。不能说它是形式主义,也不能指责其提供者唯利是图。市场经济下市场行为本就是买与卖之间的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此,“代人扫墓”作为孝文化的商业化表达,法无规定即许可。笔者以为,随着社会发展,社会风气的开明,公众将会逐渐接受这一祭扫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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