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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垃圾丢出“血案” 管理去哪了

2014-04-21 11:37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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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随意丢垃圾,引发邻里之间一场“血案”。近日,家住厦门思明区洪文一带的陈先生因打伤楼上邻居获刑,他还要赔偿20万元。陈先生家住一楼,因为楼上的住户常常随意丢垃圾,住在一楼的他深受其害,终于和楼上的邻居发生冲突。(4月20日《海峡导报》)

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加,往楼下丢垃圾几成一个“司空见惯”的陋习。人们谴责不绝,但“空投”依然不止。这类现象隔三岔五见诸报端,本也没多少新鲜元素,但是这回牵带出“血案”,且涉及巨额赔偿,致使它还是从系列“旧闻”中“脱颖而出”,聚焦了些许眼球。

陈先生冲动伤人固然要受到法律制裁和做出相应赔偿,但乱扔垃圾是导火索。此前多方意见认为“取证难”,那如果其人就在眼前,又该如何处理?比如这个案件中的丢下垃圾者,会不会受到处理?相应的惩罚制度,完善了没有?

空投垃圾当然不道德,近来也广遭诟病,单单导报评论版的抨击就有多次。它影响环境卫生,影响邻里和谐和小区安定,同时也因为空投东西的“五花八门”——在厦门的媒体报道中,就从果皮到大便、卫生巾、刀具,简直“应有尽有”——危害性极大。去年在海沧甚至还出过一次人命,上个月底又砸伤一个小女孩,在其右额上砸出一道口子,鲜血汩汩往外冒。说这种现象危害到居民的生命健康,一点也不过分。

可是对此,执法的无力却让人几近绝望。这里,陈先生为啥自己“武力解决”而不是求助管理方?新闻对此没有提及,但这一块领域的执法力度恐怕很难让人觉得可以依靠。

我们先前担心楼上的物件砸到人会成为直接的“凶器”,一再呼吁让空投垃圾拉响警报。现在看来,当空投垃圾几乎处于监管死角,沟通又显现不出效果,楼下居民如果找不到有效的解决途径,那像陈先生这样走上非法和极端道路的或许还会出现。“垃圾”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垃圾而伤(死),归根到底,当执法没能出手,垃圾横竖都可能变成导火索!

多少版本的空投“血案”才能唤醒监管?道德的劝诫恐怕阻止不了空投垃圾的疯狂。即便面临诸多困难,还是期待职能部门能够认真对待,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机制,加强对这类行为的管理、惩处,让我们看到一些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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