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新闻评点 > 正文

该如何杜绝接种过期疫苗?

2014-05-06 11:49  唐  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陕西省西安市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数名小学生接种过期疫苗。日前,该市雁塔区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社区卫生中心主任已被停职,有关责任人配合调查处置。当地区委、区政府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注射过期疫苗危害进行评估,并对涉事儿童进行体检、随诊、建档等工作。

疫苗的流通、存储、接种都有非常严格的工作流程,然而,使用过期疫苗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这一次,如果不是家长及时发现,被接种过期疫苗的孩子恐怕不止8个。

很多接种过期疫苗的行为,都以“不小心”为由行政处罚了事。比如前些年,江苏78名学生被证实接种过期疫苗之后,当地相关负责人仅要求镇卫生院密切观察,对内部管理进行整顿。对于接种单位注射过期疫苗的行为,也没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如果仅按照使用劣药处理的话,那么逐利冲动下的知劣用劣现象显然难以杜绝。

接种过期疫苗频发暴露监管漏洞。现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相关法规,对于疫苗的生产、流通环节要求相对较高,而对于使用环节的“用劣”和“使假”行为,却存在着明显的短板。防止过期疫苗危害百姓健康,既需要部门间的通力合作,将现有的法律运用到位,同时应强化法律效力,在补强制度上多下功夫。(福建日报)

——四川·唐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