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014年云南昆明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在呈贡新区举行。在比赛过程中,少数参赛运动员出现身体不适,其中,一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相关报道见5月27日《北京青年报》) 事实上,马拉松比赛从其起源上就与死神相伴。在波斯人和雅典人的一场战役中,雅典人最终获得了反侵略的胜利。为了让故乡人民尽快知道胜利喜讯,一名叫菲迪皮茨的士兵无休快跑,当他跑到雅典时,只说了一句“我们胜利了!”就不幸身亡。马拉松正是为了纪念这位英雄而举办。 随着历史的发展,也许我们已经忘记了赛事的起源,但是马拉松比赛作为一项挑战人们生理和心理极限的运动被延续下来,并拥有了众多爱好者。然而,马拉松选手猝死的新闻在世界各地屡有发生。 相关情况在我国也时有发生。生命逝去的悲剧屡屡引发社会激烈讨论,同时也带来了法律责任承担问题。虽然在比赛前,主办方往往让选手签署免责协议,但这份协议显然是无效的。当悲剧发生,主办方时常也须承担责任,而具体责任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是否提供了合适的竞技环境;是否提供了充分的救助措施;是否对选手进行了有效风险告知;是否对选手进行了必要的准入限制;是否在产生危险时,及时对选手进行劝退;是否为选手或要求选手购买了运动意外保险。 显然,各地马拉松比赛在这些方面做得并不尽如人意。如本次昆明马拉松在高原酷暑中开跑,这就使得本就艰难的赛事再添新难。而之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也并不充分,并没有对参赛者身体状况作出适当的综合衡量,这从10多名参与者途中晕倒的结果可以看出,也许选手猝死并不仅仅只是其个人身体问题。 悲剧的不断发生,带给我们对赛事本身的思考。其实,马拉松比赛并不意味着死亡生死门。国际田联官方统计的全球达标赛事中,东京马拉松针对90%以上的长跑猝死者都是心脏出问题这一事实,引入了更有针对性的有效抢救机制,从2007年创办至今保持着零死亡记录。 如果我们不能要求选手跑慢一点,那么我们就应该让赛事的组织者再“慢一点”,再审慎一些。各地体育局应该就相关赛事担负起监管责任,引入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就安全性对赛事进行全程掌控。让马拉松别再轻松上马,让组织者没那么轻松,才能让选手们肆意奔跑。 林生济(北京 职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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