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邗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离婚案。原告小童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1年,她从重庆追随男友阿标来扬州上大学,两人瞒着家长登记结婚,婚后却分歧不断。因不堪忍受阿标大男子主义,小童提出离婚。经法官调解,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据了解,这是我市法院目前办理的首例大学生离婚案。(中国江苏网 5月29日) 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再限制在校大学生结婚。也就是说,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完全可以结婚。法律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这是学生权利的一种进步。但是法律允许是允许,实际生活中应该怎样选择呢?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取舍的一般标准是看这件事物对我们来说,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针对大学生结婚问题,笔者认为,实在是弊大于利。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每一个过来人都知道,婚姻生活不仅仅是纯粹的二人世界,还要涉及与双方父母之间的感情,柴米油盐之类的琐碎细节,真不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在保质保量完成学业的情况下可以兼顾的。大学是人生的最要学习阶段,如果不充分利用好,那么到了“毕业季”,两手空空也会对今后的生存造成很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会直接影响到婚姻生活。就象小童,本来不牢靠的婚姻,根本也经不起任何现实的风吹雨大。 二是幸福是靠能力的。在校期间的大学生可以说与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他们仍然没有生存的能力,仍然没有独自飞翔的本领,他们还必须接受大量的、艰苦的教育和学习,经过世事锻炼之后才能把握自己的未来。可想而知,一个连自己未来命运都无所适从的学生,怎么会把握好婚姻的大船,怎么能谈及幸福,他们所谓的幸福是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管的情况下的卿卿我我,虽然是很纯净的幸福,然而,对于婚姻,对于生活来讲,都是太苍白了。 三是现实是很残酷的。大学期间的婚姻与走向社会以后的婚姻,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经济上能否独立。大学期间的费用基本都是双方父母提供的,没有了经济收入的困扰,也就看不到生活的本来面目。上学期间也可能是感情不错,但当完全独立地走进生活以后,结果可能会与原来的想法大相径庭,进而带来各种不适应,再加上年轻的青涩,各种能力还未形成,那么离婚也可能就是眼前的事了。 综述,大学期间最好别轻易走进婚姻,因为大家都还没有准备好。 |
相关阅读:
- [ 03-04]结婚押金 实为搭车收费
- [ 02-18]女子为父办户口与父结婚,情何以堪?
- [ 02-17]父女结婚:荒唐的是父女,丢人的是社会
- [ 02-17]“父女结婚”是一种极端的诉求
- [ 02-17]父女结婚证书荒唐纸,谁解其中味?
- [ 02-17]父女结婚骗买社保 岂能“宣布无效”了事
- [ 12-05]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是一种回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