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讳言,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问题,此前也有较为细密的规定,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往往被随意突破,沦为虚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其中一大亮点,是改革了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职务待遇、业务消费,把原来合理的、必要的履职保障和合理支出确定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此外,国企负责人再没有其他任何“职务消费”(9月3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缺乏边界、模糊不清的状态,已经引发了诸多批评。此前,有媒体曾曝出,个别国企负责人将很多职务以外的个人消费,诸如买手机、高尔夫球卡、私人宴请、个人培训等等,均归入职务消费,甚至有人还报销家人的美容费用。这种将职务消费当作无所不能的“筐”的情形,不仅侵占公共资源,也易于滋生腐败。 眼下,新出台的意见对形形色色的此类职务消费予以坚决规范,并设定政策红线和相应的专业控制标准,或将有助于厘清职务与非职务、业务与非业务的边界,杜绝不合理的职务消费行为,营造一个公私有别、责任明晰的履职环境,从而使得国企不致于沦为个别负责人随意取用的口袋。效果如何,社会公众将拭目以待。 尽管政策已经阐述得十分明白,不过,结合过往的经验,公众的担忧并不能马上消失。这其中的顾虑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取消以往的职务消费之后,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具体该如何界定?其二,执行新规与监督主体的介入程序是怎样的,即时审核还是年度审核?内部掌握还是外部监督?其三,是不是应该同步规定问责程序? 不必讳言,关于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问题,此前也有较为细密的规定,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往往被随意突破,沦为虚文。个中原因,既有负责人罔顾制度、以权谋私因素,也与相关制度规定模糊不清、难以操作有关。比如,负责人在位时的宴请、培训,似乎就公中有私、私中有公,很难截然分清。还有公车、差旅、通信等也是这样。 因此,有必要具体界定国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一方面,设定明确项目是一个办法,这样,溢出这些项目的消费,也就会无所遁形,不能再含含糊糊报销了事;另一方面,确定标准额度似乎也不可偏废,比如,根据级别与业务量,划定相应的额度,不得随意逾越。而较之项目,标准额度可能更具有刚性意义,也便于操作执行。 若想将取消职务消费落到实处,避免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情形,还应该明确监督程序与监督主体。以往那种完全依靠内部审核、监督的做法,依然还可以坚持,但远远不够。与此同时,首先是要强化外部监督,而外部监督的关键则在于公开信息,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并不涉及个人隐私,完全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再就是细化监督程序,不能等到消费完成之后再一体审核,还要严密事前审核、过程审核;也不能总是自己监督自己,还要接受外部第三方机构的严格审计。国企负责人离任时,还要搞离任审核。可以说,这样的细化,并非多余,而是保障国有财产、公共利益不被随意侵害的必由之路。一开始,负责人可能会有些不习惯,习惯了就好了。 当然,问责是保证所有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不走偏、不虚化的最后一道关口。而严厉问责,也可以倒逼国企负责人日常的履职行为。必须扭转时下的一种错误认识,以为国企不是政府,在花钱上就可以少了约束与制衡,可以随意施展手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理所当然应该向公众负责,并接受社会的品头论足。这也是一种本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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