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教育讲堂 > 正文

“悬赏小学生跳楼”岂止是荒唐

2014-09-18 09:48:58 郑根岭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悬赏怂恿小学生跳楼,显然与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职业道德不符。就严重性来看,这件事已经超越了道德谴责的层面,可算是一桩刑事案件。】

武汉一小学班主任领了工资很高兴,悬赏50元鼓励四年级学生从教学楼二层往下跳。一名12岁男孩响应“号召”,在班主任和同学的“加油”中跳下二楼,造成左小腿骨折。这一幕,事荒唐,人可恶,不光指这位班主任,还包括善后不当的学校。

网友骂班主任奇葩、变态、脑残、可恶,都算不上过分。作为小学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之外,对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也有一份责任,而跳楼对于12岁小学生的危险性显而易见,劝阻、防范、加强安全教育才是正道儿,岂能拿金钱去刺激和怂恿?更荒唐的是,这位班主任竟然还带领班上同学来到一楼操场仰脸欣赏这个“精彩”场面,为跳楼学生“加油”。

没有证据表明男孩跳楼是为了得到那50元钱,更大的可能在于想要表现出听班主任的话,同时也向同学显示自己有本事。这当中的关键在于,悬赏者是班主任,不是一般的路人甲;他说出来的话,当然对班上的小学生具有诱导作用。

当然,也不必“一扫把抡倒一圈人”,否定整个小学教师队伍。不过,虽然仅为个例,也足够为全国所有小学校和老师敲响警钟。悬赏怂恿小学生跳楼,显然与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职业道德不符;而具体到师德建设,平时经常性的要求强调貌似空洞,可一旦遇到类似事情,就变得实实在在了,只可惜这已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其实,就严重性来看,这件事已经超越了道德谴责的层面,可算是一桩刑事案件。此事中,班主任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未成年人跳楼会对身体造成损害,却故意悬赏怂恿小学生跳楼,并且眼睁睁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左小腿骨折”只要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就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这样一来,这位已经被学校开除且去向不明的班主任,也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刑事责任之外,还少不了民事赔偿,因为学生家长为治伤已经花费了两万多元,更遑论辞职误工损失了。

相对涉事班主任的可恶,武汉这所小学的善后更难服人。此事发生后,该学校只是把涉事班主任开除了事,并且推诿责任。从法理上讲,这件事是在教学时间发生在学校,悬赏学生跳楼者又是该校班主任,因此学校未能履行正当的在校监护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再向那位班主任追索全部或者部分赔偿款。反观涉事学校,一心光想着推卸责任,保护自己,这种应对路数,与屡被曝光的“临时工”现象如出一辙——看不到半点儿教育管理者的责任和担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