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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人肉搜索”需“且行且完善”

2014-10-10 15:53:05 李  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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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侵权乱象丛生、专家学者千呼万唤的背景下,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经历了漫长的“楼梯响”,终于“人”下来。在法律人看来,《规定》有利于于保护公民隐私、重塑法制环境。而在不少“正义凛然”的网友眼里,约束“人肉搜索”,意味着对于网络间的当街虐老、异性骚扰、警车私用等“案件”当事人再也不能“一扒到底”,再也不能穿上“道德网警”的外衣恣意玩耍了。

确实,《规定》对于“人肉搜索”的最大态度就是注重“度”,设置了“个人隐私”这条红线,以此明确打击范围,规范网络搜索、曝光的行为,达到引导界定、激浊扬清的效果。更为重要的是,《规定》对于自媒体时代的大V转发、水军删帖、网民与网站的连带责任等方面做了许多与时俱进的细致规定,对于此领域的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进行了“定点清除”,提高了司法解释的针对性和威慑力。

但其他领域,法条细致地规定与涵盖显得有些顾此失彼,对于一些长期争议的领域并没有进行明确说明和细致规定,仍有进一步明确规范的必要。如,《规定》明确了关于转帖、删帖的违法情形,而对于蓄意诋毁、曝光个人隐私的“有组织”持续顶帖并没有纳入惩治范围。其实,不少隐私侵权行为都是在知名论坛、网站通过顶帖置顶、求得关注的效果,其广而告之的效果也不亚于大V或水军转发。再如,关于“隐私”的红线界定,对于一般人与名人来讲,并不相同。实际上,许多名人的家人状况、聚会交友甚至恋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也是网上高度吸晴、频繁爆料转发的热帖。对于此类案件,如果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如何界定是否属于隐私范畴?

以上这些方面,需要司法解释不断厘清、持续跟进。这不仅有利于对网络侵权行为“精确打击”,更有利于提高法律惩治力度,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当然,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面对纷繁芜杂的法律环境,相关立法的完善免不了要“摸着石头”过河、稳步前进。所以,在施行过程中更要听取意见建议,紧盯法律事实,且行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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