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11月28日《北京晨报》) 毫无疑问,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的规定,显然是对的,也非常及时。 但是,因此而因噎废食,完全拒绝网络语言,显然也是违背“语言是在不断流变的”规律。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种语言是永远不变的,必然会随着时空的转换推移而生发新意。近年来,随着网络文化的普及,不少网络词语也纷纷进入了词典。如,2009年《辞海(第六版)》就收录了“网民”、“BBS”、“博客”、“播客”、“下载”等一批网络习惯用语。尤其是,《辞海(第六版)》删去过时或者已经不再使用的词目7000条,新增词目12300余条,条目修订面超过三分之一。从中证明,语言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着的。还可以说,近年来网络词语的兴起,给语言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不可否认,近几年随着网络语言的井喷式爆发,一些网络词语带来和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甚至有的已危害到“语言”本身。比如,“晋善晋美”、“刻不容缓”、“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也许对于网民来说,可能“喜闻乐见”,而对不上网的观众来看,恐怕要弄不明白这些词语的意思了。 因此,维护语言的纯洁性很有必要,但是,如果用僵硬、保守的态度去否定语言的流变,甚至将网络语言一棍子打死,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再说,一些带有严重的个人倾向的网络词语,其初衷也都是为了好玩、新奇,经常会随意背离大众语言的结构、运用等固有规律,流行于一时或一段时间后,自然就会消亡。“适者生存”,网络词语同样如此。 也就是说,看语言文字有没有生命力、能否被广大使用者接受,需要经过许多年的实践检验,而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即便如今各类新兴用词层出不穷,也并不代表这些词语就已被固定。因此,对一些“约定俗成”、“习以为常”、“喜闻乐见”的网络词语,应允许在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使用,甚至可以用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进行“广而告之”。 也就是说,对网络词语的态度,应当是批评和吸收,决不可因噎废食。唯有这样,才能丰富和活跃语言的发展,才能给祖国的语言带来活力。 |
相关阅读:
- [ 11-28]网络语言规范 宜疏不宜堵
- [ 11-24]亚文化符号:网络语言
- [ 06-05]高考禁用网络语言“规范”吗?
- [ 05-10]网络语言暴力并非平仄问题
- [ 07-11]以宽容的心态看待网络语言
- [ 07-07]毕业讲演用网络语言挺好
- [ 07-06]毕业讲演最好少用网络语言
- [ 12-28]网络语言由谁立规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