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较乞丐的高收入,不如分类救助
2015-03-02 15:52: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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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公交总队民警经过前期侦查,将一名乔装残疾人乞讨的男子抓获,该男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经调查,该男子姓李,今年46岁,李某假装残疾乞讨,其月收入比帮助他的王先生月收入高出3倍多,而且靠扮演腿脚残疾这招,李某已经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 (3月2日 北京青年报 ) 乞讨一直伴随着人类文明的整个进程,乞讨是无论哪个国家、哪种社会制度都无法杜绝的行为。是惩罚还是怜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并且,随着人们追求物质财富手段的多样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乞讨所受到的道德压力越来越小,对于大部分街头行乞人员来说,乞讨不再是生活无着情况下不得已的"活命"手段,而是成为与打工、种地一样的“谋生”手段。也由此出现了一些职业乞讨者,他们用虚假消费着人们的同情心,从而获取超额的利润。 如新闻中所描述的,假乞丐的收入居然能够在北京买两套房,不禁让人疑问:乞丐们的收入真有那么高?即便真的有那么高,为何无人争做乞丐? 原因也很简单:即便是假乞丐,也必须在烈日下叩头乞讨,忍受白眼。这恐怕一般人难以忍受。可见,乞丐也是难做的,那么我们就更要深度思考一下:为什么有这么多市民愿意将钱给那些乞丐,却不愿意将钱捐给正规的慈善机构?因此,我们需要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引导市民将钱捐人正规的慈善机构;二是,如何确保救助机构能够真正救助穷人,从而让乞丐走出行乞者的行列。笔者以为,思考这两个问题比动用警力打击假乞丐更加文明。 另外,职业乞讨者之中有些在生理上确实患有重病的,由此,分类救助才能实现管理的优化。对鳏寡孤独、伤残病废者要实行收养救助。因为他们无依无靠,完全丧失生产能力和生活来源。 对未成年乞讨者应实行社会关注、家庭寄养制度。这些孩子大多数缺少父母之爱,不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心理都有一些缺失,为了使这些孩子健康成长,政府鼓励更多有能力的家庭来寄养这些孩子。 而对职业乞讨者(包含一些假乞丐)要实行控制式救助。使其学习技能,增强劳动观念和自食其力意识,简单地拘留不但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且助长他们好逸恶劳的习性。 而对于几种情况兼有者,救助是第一位的,配套的规劝措施应该放到第二位。 康德说过,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律是永恒畏惧的东西。作为一个乞讨者没有什么,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乞讨者。而面对这些乞讨者,感化救助比打击遣送来得更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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