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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妈是我妈”为何成奇葩?

2015-04-08 15:18:07 郭晓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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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哥哥的朋友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可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4月8日,人民网)

新闻中提到的奇葩事情,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的问题,乍看起来,确实有些奇葩。因为,“我妈是我妈”,这个问题在这位陈先生看来,确实就是一道无需证明的极其自然的问题。但是,换个角度,在办证方来看,单凭他所提供的资料,自然无法证明他和他妈的亲缘关系。

由此,问题就来了,该部门就要求陈先生提供他母亲所开的书面证明。但是,为了开具这份书面证明,事情的进程恐怕也不会十分顺利。为取得这份书面证明,不仅需要当事者跑上千公里,且就算他跑了上千公里,他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也可以借口说他父母户口本上没有这个儿子,而不给他开这个证明。倘若如此,这位陈先生还真是不幸,还没出国旅游,就先在国内折腾了几千公里。

其实,这一奇葩问题的背后,隐藏了不少有待揭露的事实真相。其一,陈先生既然是要找一位亲戚作为紧急联系人。对于一般人来讲,他们估计是不会随便找一个人当做紧急联系人的,又何须证明“我妈是我妈”。

其二,对于一般的户口本而言,上面应该有人员的户口转入转出变更登记这一栏,即使陈先生和他的母亲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他们各自的户口本上都应该有这一项的历史记录。是相关部门有意刁难,还是工作疏漏所致?

其三,倒是这位陈先生最后的解决办法,向旅行社交了60块钱,让人感觉甚为奇葩,有点旅行社让他“破财消灾”之意味。这倒是让人联想,这家旅行社费尽周折的让人们找寻紧急联系人,是否是想借此机会谋取经济利益?

总而言之,为了证明“我妈是我妈”这一问题,也不是如斯困难,而这一问题之所以由此奇葩,主要是在于相关部门和人员太过奇葩,才让这一简简单单的问题成了一道大大的世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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