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暴打流浪狗的王先生,遭到网友“人肉”搜索后不堪烦扰,在乌鲁木齐一酒店门口,就打狗的过激行为向爱狗人士道歉,并答应支付1万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疗。(5月13日《北京晨报》) 短短几日内,打狗者王先生就作出了道歉回应。这样的态度不可谓不诚恳,只是这样的诚恳下不乏舆论暴力的逼迫,而“人肉”搜索是其“帮凶”,不仅对王先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是社会值得注意的病态。 诚然,初看到暴打流浪狗事件,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谴责打狗者。然而,全面的“人肉”搜索信息以及过激的群体行为却异化成了“舆论暴力”,公众的不少行为缺乏理智,更有涉及违法的因素。 纵观事件发展过程,可以看到,王先生的手机号、车牌号、家庭住址,甚至QQ号都被“人肉”搜索出来。一家人的生活因为这些信息的公布受到极大的影响,王先生本人、妻子以及同事都受到陌生人的骚扰辱骂,其妻子甚至接到500多个电话,不少是恐吓电话。这样的行为还是单纯的为流浪狗讨回公道吗?所谓的爱狗人士在施行这样的行为时,与恐怖分子何异? 王先生一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就有隐私权的相关规定。“人肉”搜索顺应了爱狗人士的“民心”,却是不能逃离侵犯“被人肉者”隐私权的的责任。此外,王先生妻子接到不少恐吓电话,实施人也触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恐吓”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拘留、罚款。 网络普及的社会下,公众舆论获得了很好的成长沃土。也有不少舆论监督取得不俗成效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众舆论是万能的,更不是发展成“舆论审判”的借口,尤其当其因为缺乏管制,而异化为舆论暴力时,更需要人们理智谨慎地对待,必要时考虑法律因素。 最后,冷静地看“暴打流浪狗”这件事,激动的人们多是谴责其打狗的错误,却忽视了他打狗的原因:保护孩子。因为狗没有咬孩子而被打了,所以人们谴责打狗者;然而如果狗咬了孩子呢?如果流浪狗带有狂犬病毒呢?这样的可能性难道除了孩子家长没人在意到吗?这样的后果谁能承担?恐怕是头脑发热的人们在“人肉”搜索下,已经进入舆论暴力的深渊无法自拔了! 舆论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中不言而喻,然而异化出的舆论暴力却是该被严厉禁止的,更不要放任“人肉”搜索成为舆论暴力的“帮凶”,继续侵害公众的是非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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