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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学行动”还需家庭、交管各方协力

2015-05-26 16:30:29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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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起至6月30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以“关爱学生、保驾护航”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护学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将严查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并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力度。(5月26日东南网)

电动车问世替代摩托车、助力车以来,对于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净化宜居环境功不可没。但由于电动车驾驶门槛之低几乎等同于自行车,造成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与年俱增,居高不下。尤其电动车驾驶者低龄化,严重威胁着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因此,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以“关爱学生、保驾护航”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护学行动”,很有必要。然而,仅靠教育部门单方发力还不够,“护学行动”还需家庭、交通、工商管理各方协力。学校老师固然对学生的影响力大,可是如果父母迁就纵容孩子的不当要求,会让学校教导和要求的效力大大打折。譬如有学校禁止学生驾驶改装的极速电动车或大功率超速电动车,但在某些父母的允诺下,少数学生还是偷偷驾驶超速电动车,为了规避学校的检查,就把超速电动车停泊在校园外。所以家庭教育要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才能更有效地教育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与安全。

交通管理需要给力。交警发现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或有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上下学的行为,可能现场不能扣留车辆,以免影响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但可以记录学生的姓名、所在学校等,上报交警部门,统一联系相关学校,并在官方网站通报,以便警示。

政府质量监督和技术标准管理部门以及工商部门也要尽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禁止生产厂家生产及私人定制超速电动车,禁止商家销售超速电动车,禁止维修店家改装极速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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