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已经呈现出更隐蔽化、职业化的特征,若防范替考的机制不进步,惩处替考的力度不加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治理上的“破窗效应”】 日前,江西省有关部门公布了“6·7”高考替考事件的调查结果:经查,该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截至目前,根据公安部门和联合调查组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7月7日《新京报》) 在事发后一个月的节点上,公布调查结果,延续了往年查处高考替考事件的效率。但是,相较于此事在记者卧底曝光后所引发的强烈关注,已公布的案情及当地作出的处理结果,明显要“低调”得多。 替考事件曝光,人们最关注的是高考的严密防线是如何被突破的。在往年被查处的替考事件中,替考主要由学生家长和替考组织以及个别考务工作人员的“合谋”完成。而在这起事件中,记者卧底调查的信息显示,系统内信息和“枪手”面孔、所出示证件一致,考场查不出来。且知情人透露,“替考组织声称可以凭空造一个不存在的人的完整信息,包括学籍、身份证、准考证等。”若这些信息属实,其对应的某种防线失控显然就不会止于考务工作人员这一层级。 然而,调查结果并未直接回应这个在当时备受关注的细节,而是只说替考组织串通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便于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相应的,被追责的领导也大多只是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或主要责任,并未透露到底是失察还是主动参与。那么,随之而来的疑问是,考试系统的信息更改、凭空捏造一个不存在的完整信息的行为,包括“内鬼”,到底存不存在? 与往年高考舞弊案的处理相比较,无论是从处理所涉及的领导层级来看,还是从具体的惩戒规格来看,此次江西的处理结果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并无展现出更大的惩处力度。这样一种状态,或许正是当下高考作弊治理疲劳状态的一种现实反映。然而,替考无论是在规模和技术上,近年来都有了较大的提升,而且这次替考事件的曝光还是源自媒体一年前即参与的卧底行动。这些都表明,替考已经呈现出更隐蔽化、职业化的特征,若防范替考的机制不进步,惩处替考的力度不加大,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治理上的“破窗效应”。 早在2008年,针对高考替考案件,相关专家已经呼吁,解决高考舞弊行为应首先从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入手,同时对现行相关法律进行条文修改或给出新的司法解释。7年过去,我国依然没有法律层面的、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行动。参与替考事件的人,无论是替考者还是行政管理人员,大多依然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与替考的蔓延和升级,应该有着不小的因果关联。此次事件中,替考者只能由所在学校和其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再次暴露出替考的违规代价之低。 历次替考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的情况大多过于粗放,细节远远不够,这显然不利于传递足够的警示效果,也让“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成了未知之谜。而对于相关人员的处罚,不能替代对过错的反思和对漏洞的弥补,这应该是起码的态度。但很遗憾,这次的调查结果通报中,我们依然看不到这样的公共态度。 从社会进步的角度来说,每一起公共事件,都应该成为完善治理漏洞、促进制度升级的契机。在这个意义上,高考替考案的连年爆出,其实已经提供了太多的进步机会。但从事后的反馈来看,当前之于高考制度的完善,对打击替考等作弊现象的立法和升级,都未能展现出令人期待的行动。江西这次在高考日就被曝光的替考案,能够推动这样的进步吗? |
相关阅读:
- [ 07-08]高考替考案处理结果能否服众
- [ 06-27]“替考不一律入刑”体现了刑法谦抑
- [ 06-12]替考调查不能止于抓获“枪手”
- [ 06-08]记者卧底替考,入戏太深有错吗
- [ 06-08]斩断“替考”的利益链
- [ 06-08]替考频现,让高考制度蒙羞
- [ 06-08]“记者卧底替考”不构成犯罪
- [ 06-08]替考屡禁不绝,是否因处罚过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