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有个度,不必一棍子打死,但也要防止师生情义被“礼”绑架。教育者要守住两条“底线”——收礼物要有底线,收不到礼也要有底线。】 13日,一则有关“班长因未能组织同学给老师送礼物被殴打”的网帖引起网友关注。记者从辽宁铁岭市昌图县第二高级中学当事老师获悉,班主任承认有过激行为,但否认授意学生买礼物。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正常而非失态情况下,我不相信这是一位高三班主任所为。一方面,高三年级乃学校之“重器”,一般都会配备最强师资阵容,班主任更是优中选优,非一般人可以担任;另一方面,学生所送礼物多是“千里送鹅毛”,身为班主任,不可能为这点小财大动肝火,更不至于动手打人。当然,这只是正常情况,失态就难说了。去年教师节,黑龙江依兰县一位高二班主任因学生忘了送礼物而用“不要脸”“狗屁不懂”等脏话长时间骂学生,就言犹在耳。目前,辽宁此事件仍在调查,一面之词不能听,但与教师节礼物相关,似乎没错。 该不该、能不能给老师送礼,是国人纠结许久的一个议题。在一些人看来,给老师送礼和给官员送礼性质一样,都有贿赂之嫌。每到教师节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都会适时提醒教师,不要收学生及家长的礼金及财物。上海市教委甚至将“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提升到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一票否决”的高度。此类做法固然没错,但我认为要一分为二:近于贿赂的礼当禁,出乎情义的礼无妨。 教学关系不是市场买卖关系,教师除了“解惑”“授业”还要“传道”——教学生做人,班主任尤其如此。也就是说,师生之间存在一种超越知识授受的情义。在古代,这种情义甚至被提到仅次于父母的位置,“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都表达了这种敬意。基于这种情义表达,学生给教师送点小心意、小礼物并无不妥,孔子收学生还要收“束脩”呢。而其他国家也有不少允许教师收学生的小礼物。譬如德国,教师接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物价值合计不能超过10欧元(约合人民币72元),超过10欧元算受贿。澳大利亚的底线是50澳元(约合人民币227元)。 所以,凡事有个度,不必一棍子打死,但也要防止师生情义被“礼”绑架。具体来说,教育者要守住两条“底线”——收礼物要有底线,收不到礼也要有底线。教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暗示、主动索要礼物;不能收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券、旅游券等贵重礼物,因为这有受贿之嫌。另一方面,收到学生的小礼物固然开心,收不到也不能摆脸色,更不能逾越师德底线,做出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举动来。回过头来,假如“班长因未能组织同学给老师送礼物被殴打”事件属实,对该教师的处理,恐怕就不仅是行政处罚了。 □连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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