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孩子走失需官方平台“第一时间响应”

2016-06-30 16:25:20 吴左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你的一次转发,就是孩子的一次回家希望……”昨日,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都被这条关于寻子启事的消息刷屏了。在一部分市民热心转发的同时,也有部分市民对于这则消息的真实性产生质疑。记者了解后得知,该消息已被市公安局证实属实。(6月30日《宁德晚报》)

和以往的一次次朋友圈的盲目转发相比,不能说“因噎废食”,但网友们显然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辨别和质疑网络、朋友圈热传信息的意识,甚至有热心网友列出疑点,但很快有权威部门出来回应,力证网友的善心没有再一次被消费。“寻子启示”为真人真事,网友的转发有可能为孩子回家增添希望。我们知道,儿童意外脱离监护的时间越长,找回的几率就越小。所以,在群众热心转发、警方竭力破案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说,公安部建立的“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需完善并利用起来,才能给予儿童最及时的保护。

从他国经验来看,让走失儿童能够快速的被寻回,我们也须尝试建立一套完整的响应系统,从儿童失踪案件一开始就积极介入,通过信息公开、及时搜救,寻求公众的力量,提供任何可能帮助警方找到儿童的详尽线索,并且保证环节与环节之间的紧密性。当然这一系统内也须由执法机构、广播电视、无线通讯、网络公司、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加入和支持。这样才能在寻找走失儿童中形成一种有效、广泛的营救网络,增加成功率。

著名节目主持人约翰•爱德华•沃尔说过:“记住,你的参与能改变一切”!所以,当孩子失踪类案件发生时,官方平台必须第一时间响应,才能避免盲传和借机营销,保证群众的热心不被“消费”,才能实现最积极有效的联动。同时,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会他们正确的自救方法等也尤为重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