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函不接待”当辅以“无公示不入账”
2016-08-11 16:51: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公务接待在公务活动中不可避免,也是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曾几何时,公务接待变成“筐”,各种花销往里装。由于接待支出和报销机制的不完善,这也成了某些人浑水摸鱼、中饱私囊的“重灾区”,不仅挥霍了大量公帑,且还于觥筹交错中损坏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无公函不接待”是一记管理硬招,能够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形成低成本政府,这是打造廉洁政府的题中应有之意。事实上,“无公函不接待”的管理规定也并非今日才有。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对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可见,福建等地祭出深化落实的硬招,既是敢动真格,也是势在必行。 有人不无忧虑,称在现实语境下,“无公函不接待”说来容易做来难。这倒确实有其道理,理想状态下的“无公函不接待”,倘若碰上了上级领导或重要兄弟单位前来做客和走访,有些当事者就未必拉得下脸面索得公函才接待。这便说明,有硬招还得有亮招——所有的公务接待活动,最好还应辅以“无公示不入账”的釜底抽薪,将接待的支出与报销,牢牢置于阳光透明的监督之下。 “无公函不接待”突出的是一个“实”字。一是实事求是,谁吃的?为何来吃?吃了些什么?这些都不能语焉不详地留盲区、打埋伏;二是实报实销,接待标准不允许随意超出,接待经费更不容无度挥霍。换言之,如果有人敢打着公务接待的幌子,行公款吃喝联络感情、涵养人脉的算计,就必须把住报销入账的这道关口,让吃喝者自己埋单付费。而做到这一点的有效辅助,就是“无公函不接待”再加一条“无公示不入账”。 说到底,硬招配亮招的“无公函不接待”,最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的自律自醒、以身作则。有时应该这么去想,领导干部在非公务情况下的慎行慎访,并不仅仅是减少给下属“出难题”“添麻烦”,其实也是防止有些人投机钻营、曲径通幽的清醒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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