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裸奔”的“隐私面单”为何不受待见?
2017-04-07 17:58: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推广快递“隐私面单”是大势所趋 “隐私面单”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个人隐私。一方面,虽然目前因快递单信息泄露而遭受损失的案例并不普遍,但并不意味着快递单信息不重要。与其等类似案例集中爆发后补救,不如先做好预防措施。另一方面,虽然用户信息在快递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可能泄露,但不能以某些环节漏洞没有补牢,而放弃所有环节的“补漏”。 另外,有快递企业担心“隐私面单”会增加投递员的时间,这也是多余的。快递员在投递中不少是要电话联系的,试想,“扫码拨号”会比“按键拨号”更慢吗?即使是可以直接投递的快递单,也可以通过不隐藏投递地址、只隐藏手机号码和部分姓名信息的形式设置“隐私面单”。这样,既不会影响投递,又能隐藏关键信息。 从“隐私面单”的运用来看,顺丰、京东等快递行业的龙头企业,已先行试水运行。可以预见,“隐私面单”将会是快递行业未来的一个方向。既然是发展方向,又能保障客户权益,与其各家企业各自运行,倒不如在全行业公开推广,让“隐私面单”成为快递行业的标准。通过全行业技术共享,共同解决“隐私面单”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也可以有效降低研发和运营成本。 [详细] 但也要看到,“隐私面单”并非信息安全“护身符” 众所周知,由于在快递单上记载了客户的个人信息,假如快递员缺乏信息保护意识或者故意泄漏客户信息,就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情形的出现。现实中,快递企业员工泄漏客户信息的,往往存在于各个阶段,即便个人信息可以通过APP隐身,但快递员工依然可以随时掌握。表面上来看,“隐私面单”隐匿了部分关键信息,但客户信息依然被快递员工掌握,一旦快递员工故意为之,信息泄漏只会成为必然。 应该说,使用“隐私面单”的同时,一些快递行业还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确实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从根本上来看,解决问题的关键却依然是要重视技术和法律层面的完善。一方面,应该从技术层面进行创新完善,让“隐私面单”进一步升级,采取“后台实名制+前台隐私化”的方案,从源头将用户信息数据分离,堵住任何环节的漏洞。另一方面,则有必要加快建立健全统一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法,通过完善周密的法律制度设计,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得到最大化保护。 不可否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面临重重障碍,“隐私面单”是一种有益尝试和探索。与此同时,则有必要找准问题产生的源头,补强技术和法律层面的漏洞,做到对症下药,为公民个人信息筑起安全屏障。[详细]
推广“隐私面单” 不妨交由市场去检验 任何新鲜事物的出现都有其两面性,需要时间来打磨,“隐私面单”同样也是这样,较大的一些快递企业可以迅速破解技术、推广经费问题,可对于那些较小的快递企业来说,缺乏稳定的大客户源,也缺乏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研发资金,全面推广“隐私面单”还需要时日。 还有一个现实问题不容忽视,从目前一些已经试运营“隐私面单”的效果来看,明显增加了快递员的时间成本,而用户如果让物业或他人代收,如何找回自己的快递,或许也会影响用户的体验。 当然,这些仅仅是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果全面推广“隐私面单”的话,企业间网络联通、信息共享、保障问题都要经历一个可靠、安全的融洽过程。 正是基于此,政府部门并没有强制要求快递企业必须使用“隐私面单”,而是交由市场去检验,让消费者的满意度来说话。只有当消费者的选择影响到快递业使用“隐私面单”时,企业才会有更多的考虑和投入,毕竟谁也不愿意失去分享市场蛋糕的机会。 因此,“隐私面单”能否成为快递业的标配,是否需要政府部门强制推广,还需等待时日,让市场来说话,切不可人为拔苗助长,否则只会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详细] 精彩短评 “隐私面单”需定制“国家版” “隐私面单”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要想让“隐私面单”成为电商、快递行业的标配,需要有国家标准,对面单的格式、标准、操作流程等做出明确的要求。只有出台一个“国家版”,“隐私面单”才能有效控制“杂花生树”的局面,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化保护。当然,要想从根本上减少信息泄露的频发,更需要国家在立法方面的推进。 |
相关阅读:
- [ 04-05]化解快递“最后100米”尴尬 需多方给力
- [ 03-31]无姓名的快递单让人踏实
- [ 03-30]这张没名没姓的快递单为何令人踏实?
- [ 03-29]大学生送快递,真有多么不寻常?
- [ 03-28]大学生做快递可以坦坦荡荡
- [ 03-28]大学生做“快递小哥”,何必肃谈“成本”
- [ 03-27]“隐私面单”要成为快递实名制的快进键
- [ 02-28]让快递小哥有保障有尊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