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需要新乡贤的加盟和引领
2018-06-28 18:22: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副厅级官员退休之后回到自己的家乡当支部书记,尽自己的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帮助村民们在致富的路上走得更远,是回报乡梓的体现,更是对乡贤文化的一脉传承。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自古以来,德高望重、有才有识的乡贤们都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而乡贤文化所蕴含的文化道德力量一直对乡村的文化培育、乡风建设等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也成为了农耕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道风景。 乡村振兴更需要新乡贤加盟,这是无可非议的。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今年1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其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强调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新乡贤是德才兼备的本地精英,具有地缘、人缘和亲缘优势,他们能把离乡的人和本乡的人重新聚合在一起,重新凝聚认同。同时,他们能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还能以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文化道德力量教化乡民、反哺桑梓等,这对重构乡村传统文化具有点石成金的作用。就如赖文达,曾任福建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是一名副厅级干部,因此他赋闲回家当村支书,对家乡的产业培育和发展以及构建农村文明有着自己见解。 新乡贤在涵养乡村文明宏大叙事中大有作为、在产业发展的大潮中大有建树等先进事例并不鲜见,而要真正让异地他乡的“能人”乐意告老还乡成为新乡贤,助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必须要健全完善招贤纳士制度,让他们对故乡产生强烈的归属感,还要形成“回乡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挖掘好“新乡贤”背后所隐含的精神价值和时代意义,以“亲情、友情、乡情”为纽带,吸引他们回到家乡、建设家乡。 让新乡贤成为涵养乡村文明的布道者,成为乡村振兴的引领者,让他们在广袤的农村大地发挥作用,这是新时代的呼唤,是新征程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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