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经济深度合作发展迈入新时期
2018-07-17 09:04: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副院长 吴凤娇 在第十届海峡论坛大会上,我省发布《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6条实施意见”),内容涵盖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和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大方面。“66条实施意见”是福建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决策部署,积极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重要举措。“66条实施意见”中多项措施开大陆各省市之先河,开放力度大、涉及领域宽、利益惠及面广、政策操作性强,充分彰显了福建省对台开放先行先试优势,标志着闽台经济将迈入产业整合高端化、贸易投资便利化、人才流动便捷化的全面深度合作发展新时期。 一是推动闽台产业整合高端化。产业整合是闽台经济合作的核心内容。福建省一直是两岸产业合作的最紧密区域,是两岸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的示范区。“66条实施意见”除对所有在闽台资企业给予科技补助、用地政策、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上市扶持等普惠性同等待遇政策外,针对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明确了“一事一议、个案处理”的办法;针对现代农业将新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县;针对金融服务业将开放台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对台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风险补偿等;针对医疗服务业允许台商设立的医院可享受所在地公立医院同等政策待遇、台湾服务业者可独资兴办养老机构和开设诊所、门诊部等。以上创新性政策的细化落实,将有助于推动实现闽台产业优势互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变,在提升福建企业竞争力的同时,也让在闽台企充分分享福建发展的新机遇。 二是加速闽台贸易投资便利化。近年来,福建省依托福建自贸试验区平台积极创新对台贸易投资体制机制,扩大对台开放。“66条实施意见”充分运用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功能,推动闽台两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合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闽台商品快速验放模式等多项政策,均为大陆各省市首创,率先提出的在自贸试验区内允许新设立的台资企业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更是一举取消了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的身份差异。未来随着政策的全面实施,闽台两地在资金流、物流及信息流等方面将呈现更加自由、开放、便利的态势,有效扩大福建对台招商引资的规模,实现闽台贸易投资的新突破。 三是实现闽台人才流动便捷化。当前福建省已成为台胞尤其是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一方沃土。为给台胞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66条实施意见”一方面将人才磁吸效应落实到政策保障,对在闽台胞提供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等同等待遇,并提供职业培训补助及奖励补助等多重优惠;另一方面,对台开放就业市场并强化就业媒合机制,如向台胞开放医师、教师及事业单位岗位,以及会计、规划、建筑等执业资格;支持闽台人力资源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尤其是逐步实现电子台胞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将掀起闽台人才流动的新热潮,重构闽台人才双向流动、互惠共赢的新形态。 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闽台经济从隔绝到交流合作,再到今天的深度合作发展。“66条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翻开闽台同胞携手奋斗、共同分享福建发展机遇的新篇章,必将推动两地经济深度合作发展迈入新时期。(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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